在日常行驶中
有一些“心急”的司机
因为“赶时间”
或觉得前车速度“太慢”
抱着侥幸心理强行超车
然而超车并非只是简单的
“变道-加速-超车”
稍有疏忽就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群众向贵阳交警南明区大队提供行车记录仪举报,自己驾车行经南厂路时,遇到一辆出租车在弯道实线区域,试图强行超越前方公交车,该车险些与自己发生碰撞。
接到举报后,南明交警五中队立即开展核查,确认出租车违法事实无误。民警第一时间联系涉事出租车所属公司,并通知驾驶人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2026年4月24日下午,涉事驾驶人张某某到南明区大队接受处理。民警现场播放行车记录仪视频,并对其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依法作出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出租车驾驶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弯道实线强行超车的危险性,将会在之后的驾驶中杜绝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视觉条件
即在视觉条件良好的行驶条件下可以超车,而在夜晚、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由于视觉条件不佳、路面湿滑等因素,要避免超车行为。
行车状况
当借用车道上后方或对面方向的安全距离内均无来车时,可以采取超车动作。
路面条件
超车要选择平直宽阔、视线良好、左右均无障碍物的路段。
正确操作
超车时先开启左转灯并鸣喇叭(夜间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提醒前车,然后驶入借用车道,保持一定横向间距,从左侧加速超越前车。 超车完成后,再打开右转灯,确保安全前提下驶回原车道。
特别提示:不要连续超越多辆车,更不要从右侧超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变道有风险 超车需谨慎
宁停三分 不抢一秒
不要因一时之快
给自己及他人的安全带来隐患
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切勿“超”之过急
来源:贵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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