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期间,濮阳网民秦某为博眼球,编造濮阳出现“杀人狂”虚假恐怖信息,在网络传播扩散,引发群众恐慌,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经查,2026年5月1日,秦某在无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通过社交平台编造并发布"濮阳出现杀人狂"等不实信息。该虚假信息内容极具误导性,在社交平台快速传播后,引发部分市民恐慌,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
秦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删除不实信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谣言害人害己,造谣必担法律责任。
警方郑重提醒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理性辨别网络信息,切勿随意编造、转发未经证实的恶性警情、恐怖传闻。
肆意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必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切勿以身试法!
供稿单位:网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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