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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在中国,我逐一给他灭了”“老板不动刀子,我都会先动”……近日,成都竹子学校举办方代表罗某某的相关话语引发关注。



成都龙泉驿区联合工作组5月7日再通报:

近日,龙泉驿区竹子学校举办方代表罗某某的言论引发社会关注。4月29日,我区联合工作组迅速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网络录音视频的核查情况

4月30日至5月5日,联合工作组赴北京、长沙等地开展核查工作。其间,向舒某某(竹子学校校长)取得相关录音资料,询问罗某某(竹子学校举办方代表)、舒某某、姚某某(舒某某团队工作人员)、李某(舒某某助理)等人。现查明:4月24日12时54分至13时32分,在我区大面街道竹子学校二楼会议室,罗某某向李某告知举办方关于“解约学校执行校长董某”“协议交律师走流程”“竹子学校暂停与某教育机构合作”等相关事宜,其间发表了网络音频中的言论。李某在未告知罗某某的情况下进行了录音,后将录音发送给舒某某。舒某某在收到录音后,安排姚某某将录音进行剪辑,4月28日20时35分上传至个人微信公众号,引发社会关注。

二、关于“威胁恐吓”情况的调查处理

自5月1日起,联合工作组先后向十余名相关人员了解核实情况。5月2日,公安机关接到舒某某报警后依法立案调查。5月3日,公安机关对舒某某开展询问,并于当日将罗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5月4日,公安机关对4月24日下午在舒某某办公室发生争吵时在场的邓某某、张某某、曾某3人进行询问。5月5日,公安机关对李某开展询问。其间,公安机关还围绕事发地点、经过,累计调阅96小时的相关音视频资料。

经查,4月20日起,罗某某多次通过微信联系舒某某沟通更换执行校长事宜,4月23日18时许舒某某电话向罗某某表示不同意更换执行校长。4月24日12时54分至13时32分,罗某某在学校二楼会议室单独向舒某某助理李某告知举办方关于解约学校执行校长决定等事宜,过程中罗某某情绪逐渐激动,出现了威胁舒某某人身安全、事业发展的言论,双方现场未发生肢体冲突。4月24日16时8分至17时30分,罗某某到学校三楼校长办公室与舒某某交谈期间,认为对方在对其拍摄录像,上前制止并争抢手机,双方发生争吵。事发后,舒某某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在接受调查过程中,罗某某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行为。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罗某某作出行政处罚。经梳理排查,未发现罗某某存在其他违法犯罪情况。

三、其他相关情况

联合工作组查明,2024年10月,学校举办方与舒某某全资控股的教育咨询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学校举办方每年向舒某某团队支付服务费用。2025年1月,舒某某及其团队入驻竹子学校(原百悦成龙学校),舒某某担任学校校长。2026年以来,学校举办方与舒某某团队因费用支付、管理权限、人事安排等问题,逐步出现分歧和矛盾,直至近期产生激烈争执。

联合工作组在调查中还发现学校理事会存在未依法履职的情形,后续将对理事会召开的合规性、各方履职情况等继续调查,并积极搭建双方沟通平台,推动矛盾协商化解。同时督促涉事各方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依规开展决策管理。区教育局已派出工作指导组进驻学校,全力维护学校平稳有序的教育教学环境,加强长效监管,确保民办教育规范健康有序。

据新京报:

4月29日,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近日,我区民办学校竹子学校举办方代表罗某某不当言论在网络传播,引发社会关注。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已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目前,当事人罗某某已被举办方免职,该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在当地正式回应前,有关成都竹子学校举办方代表罗某某的“炸裂”发言,可谓在舆论场炸开了锅。其中一些表述,很难让人相信在法治社会的今天,还能有如此目无法纪、满口江湖气息的“黑社会”言辞。

而这类言论之所以引发轩然大波,不仅是因为措辞极端,更是因为它出自一所教育机构的举办方代表之口。这种带有“黑社会”习气的言论,难免让人对学校治理水平和法治意识产生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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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龙泉驿教育、新京报、九派新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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