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省下3元停车费,重庆男子贺某却付出了7.5万元的代价,他停车18分钟,刚好超出免费时段3分钟,管理员王某按规定收费,贺某拒缴并与之激烈争执。

患有高血压的王某情绪激动倒地,送医后家属放弃治疗,两天后老人离世,法院判决贺某承担10%的责任,赔偿7.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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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悲剧的起因很简单,王某承包了巫溪县某小学路段的11个路内停车位,收费标准为停放2小时内收费3元,停车不足15分钟免费。

王某和老伴平时就靠这十来个车位的收费补贴家用,日子虽不富裕但也安稳,2024年10月29日下午,车主贺某第一次停车没付费就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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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中午,贺某再次将车停入该车位,办完事准备离开时,王某上前拦住他要求支付停车费

贺某不愿付钱,两人发生言语争执,情绪越来越激动,贺某报了警,随后双方又激烈争吵起来,监控视频显示,争吵持续了约7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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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5分钟左右,双方再次爆发激烈争吵,20多秒后,王某突然转身坐到一旁板凳上,喘了几口气,很快从凳子上往前栽倒,晕倒在地。

路人赶紧救助并拨打急救电话,现场多名目击者证实,双方争吵声音很大,互不相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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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被送往医院,病情危重,医生告知家属,患者随时可能死亡,即使康复也极有可能成为植物人,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和极其渺茫的康复希望,家属无奈放弃治疗,办理出院。

出院诊断显示,王某患有缺氧缺血性脑病、高血压、肝肾功能不全等多种严重病症,回家两天后,王某不幸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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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认为,是贺某拒付停车费并激烈争吵,诱发王某脑出血,于是将贺某告上法庭,索赔5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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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王某长期患有高血压,是一名六旬老人,且从事服务行业工作,法院在判决中指出,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自身有基础疾病,却未能合理管控情绪,为了一点琐事争吵导致自己晕厥,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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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法院认为贺某虽然第一时间报警求助,但在现场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言行,反而再次与对方发生激烈争吵。

综合全案证据,法院酌情认定贺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需赔偿死者家属7.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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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判决引发了不少讨论,有人觉得车主只是吵了几句嘴,又没有动手,凭什么要赔钱,也有人认为家属放弃治疗导致死亡结果扩大,与争吵的关联性减弱。

但从法律和医学角度看,法院的判决有充分依据,首先,王某的死亡直接诱因是情绪激动,而情绪激动正是由贺某的争吵行为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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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放弃治疗是在医生明确告知康复无望、可能成为植物人的前提下做出的理性选择,并未不合理地扩大损失。

类似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全国多地法院曾审理过因争吵诱发对方基础疾病致死的案件,判决结果多为争吵方承担10%到30%不等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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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辱骂或激烈争执,当一个人明知对方年老体弱或有明显不适,仍然与之发生激烈冲突,法律就会认定其存在过失,贺某虽然没有动手,但他的争吵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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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悲剧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生活中难免遇到摩擦和纠纷,为几块钱争得面红耳赤,最终付出沉重代价实在不值。

有网友感叹,3元钱的停车费,就算付了又如何,何必非要争个输赢,而王大爷为了收这3元钱,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同样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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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因3元停车费引发的争执,最终让两个家庭都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与损失之中,车主贺某背上了7万多元的赔偿,而王大爷的家人则永远失去了亲人。

遇事不妨冷静几秒钟,多问一句自己值不值得,换个角度想一想退一步的结果,也许就能避免这场无法挽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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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你永远无法知道对面那个人的身体里究竟藏着什么样的健康隐患,也许他患有高血压,也许他心脏不好,也许他正在服药维持脆弱的平衡。

一次看似平常的争吵、几句情绪失控的话语,就可能成为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一时之气,便足以让微不足道的小事,演变成无可挽回的滔天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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