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的16家单位提供了40个岗位,专门面向消防救援人员进行公开选调。以下是成都市发改委的选调内容,供大家参考:
因工作需要,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二、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取得公务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消防救援干部。
(二)选调条件
1.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从授予消防救援衔且确定初任职务起工作不满5年的。
(2)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3)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名额
共计选调1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资格审查工作由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屯哥分析,这应该是四川消防救援总队协调的结果,也是考虑到了近期消防干部转岗的一些需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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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屯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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