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李然 马骏 实习生 赵丹阳
近日,江西省樟树市一男子发帖反映其61岁的父亲于5月3日在车间倒地身亡,其打卡记录显示近期几乎未正常双休,每天8点前打卡上班,晚上下班打卡时间通常在20点之后,事发前一日,其父亲也在上班。据涉事公司负责人称,出事男子已在该公司工作两年多,五一小长假期间该男子系自愿上班,事发当天刚打过卡后没多久就倒地身亡了。对此,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尉菲表示,法律判定工伤不是根据年龄,而是要看用工状态和事发场景。只要劳动者没有办理正式退休、没有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用工单位形成实际上的用工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身故,依法就应当视同工伤,用人单位必须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针对员工自愿加班的情况,《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长、加班上限有强制性规定。企业默许甚至是放任员工长期超负荷的工作,本身就属于违法用工行为。一旦出现人身损害的后果,企业无法用“自愿”两个字免除法定的赔偿责任。
审核 余超 闫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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