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做好“保命事”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安全无小事,守法是前提。无论您驾驶机动车、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这份交通安全守则请牢记,平安出行,从细节做起!
真实案例一
遵守交通 文明出行
2026年01月15日,刘某驾驶粤JGXXX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江门市江海区胜利南路由西京里往五邑路方向行驶。行驶至胜利南路五星新村路口前路段时,与正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伍某发生碰撞,造成伍某受伤送往医院抢救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伍某于2026年1月16日死亡。
刘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刘某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伍某无责任。
真实案例二
遵守交通 文明出行
2026年3月24日16时34分,李某驾驶粤J3XXX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着邹某行驶至江门市江海区乐氏街尧记排骨店前交叉路口,与梁某驾驶粤ACXXX2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邹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李某没有戴安全头盔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梁某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李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梁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邹某无责任。
3件保命事,全程不松懈
·护好头部,头盔全程戴好
头部防护是出行第一道防线。无论短途长途、天气冷暖,骑行摩电时,驾驶人+乘坐人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选合格材质、调合适尺寸、系紧安全卡扣,不松动、不晃动,关键时刻能救命。
·按道行驶,不越安全红线
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变道、不横穿马路;
电动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不占用机动车道,远离货车、公交车盲区;
严控车速不超速:电动自行车时速≤25km/h,电动摩托车、机动车严格按限速行驶,不飙车、不超速、不强行超车;
斑马线前必减速、礼让行人,行经人行横道、斑马线、学校路口、居民区路段,提前减速、停车让行,不争道、不抢行、不鸣笛催促,确保行人安全通过。
·出车必检,不骑 “带病车”
出行前花1分钟做 “车辆小体检”,杜绝故障隐患:检查刹车灵敏度、轮胎气压、车灯(大灯/转向灯/刹车灯)是否正常,确认电量充足,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不带故障上路。
重点警示:这些行为最危险
❌坚决杜绝超速行驶车速越快,制动距离越长、避险能力越差,无论城市道路、乡村道路,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不超速、不随意加速,守住速度底线。
❌ 严禁酒后骑行/驾驶:酒精直接削弱判断力、减慢反应速度,杜绝 “少量没事” 的侥幸,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 严禁违规载人载物: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1名12周岁以下儿童,不超载、不违规搭载成人;不私自加装雨棚、挡风被,不装载超宽、超重物品,避免车辆失衡。
❌ 严禁疲劳骑行、盲目出行:不长时间连续骑行,适时休息;雨雪、大雾、夜间等恶劣路况,减速慢行、开启车灯,谨慎观察路况。
❌ 严禁抢行猛拐、随意横穿: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突然变道、不斜穿马路,确认安全再通行。
来源:区交管大队
关注【江海高新发布】
读懂高新 关注江海
新闻资讯 一手掌握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