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半年多,台北地方法院于2026年4月30日对台北车站性侵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邱胜明有期徒刑5年2个月,全案仍可上诉。2025年10月,台北车站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性侵案件,一名现年45岁的邱姓男子在人来人往的车站大厅内,公然性侵一名醉酒倒地的71岁香港女游客,整个过程持续约10分钟,无人上前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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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事发后多家台媒报道,被害香港女游客于2025年9月下旬独自赴台旅游,在台北车站附近,她因遗失行李四处寻找,期间结识了多名在车站周边露宿的街友,其中就包括伪装成街友的现年45岁男子邱胜明。

2025年10月9日下午3时许,该女游客买酒与多名街友在台北车站大厅席地共饮,女游客不胜酒力醉倒在地失去了意识,同饮者邱胜明见状,竟将其拖至车站东侧墙边实施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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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胜明的该行为持续约10分钟,当时车站大厅内人来人往,却始终没有人上前制止,直到一名马来西亚籍男学生察觉异样,才拨打电话报警,警方于下午3时37分左右赶到现场,将邱胜明逮捕,被害女游客事后观看车站监控录像,才知道自己遭遇了什么。

邱胜明其实是一名有多项盗窃前科的惯犯,此人在2024年于桃园市犯下偷车案,因盗窃罪被判刑6个月,但未入狱服刑,也未缴纳可抵刑期的罚金,因而被桃园地检署通缉,此后他便长期在台北车站假扮露宿者,混迹于街友群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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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胜明被逮后,最初在警方询问阶段承认犯下罪行,在进入侦查程序后,他却突然翻供,辩称自己当时也喝醉了,“不记得当时的情形”。检方认为邱胜明说词反复,犯后态度恶劣,被害人在遭受侵害后身心受到严重创伤。

检方据此以“公然猥亵罪”等两项罪名起诉邱胜明,要求法院判处其7年有期徒刑,4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审结此案,判处邱胜明有期徒刑5年2个月,判决结果低于检方要求的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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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发生后,引发民众对台北车站治安的强烈担忧,一个71岁的老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公共场所遭遇如此侵害,旁边人来人往却无人出手阻止,这本身比案件更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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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胜明虽然被判了5年2个月,但受害者的创伤如何弥合,谁来为那无人出手的10分钟负责?事发后被害女游客在完成笔录后,已返回香港,对邱胜明如今被判入狱也未有发声。台铁公司在事后发表声明,称对事件表示遗憾,表态将从根本上改善车站环境安全,确保旅客与站区民众的人身安全,亡羊补牢,未为晚矣,可亡了的羊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