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出了事故找保险公司理赔,却被以各种理由拒绝,感觉自己有理也说不清?最近张先生就碰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他的车出事故后,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为由拒赔。这可把张先生愁坏了,到底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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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却翻脸不认账。张X为自己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有13万余元,车辆使用性质是非营业。在保险期间内,他儿子李X开着车,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了两名乘客,还和乘客协商线下付款取消了订单。谁知道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车受损了,路灯杆也被撞坏。
本以为有保险能兜底,可XX保险公司却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还要求张X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这可把张X急坏了,车辆损失和路灯修复费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自己明明买了保险,怎么就不能赔呢?张X四处打听,朋友给他推荐了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说他在保险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承办过很多类似案件。
马学兵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深知这是一场硬仗。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李X使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的行为是否改变了车辆非营业使用性质,保险公司能否据此免责。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案涉行为属于营运,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还对车辆损失评估价格及路灯修复费提出了异议。
为了破局,马学兵律师深入拆解案件关键要点,构建了核心辩护逻辑。他仔细研究顺风车的本质,指出顺风车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和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约车营运有本质区别。李X的接单时间、路线都和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并没有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而且事故当天虽然取消了平台订单,但还是按原行程接送乘客,没有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也不会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对于车辆损失评估,马学兵律师强调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该作为定损依据。
经过马学兵律师的努力,最终法院采纳了他们的核心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不过路灯修复费因为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
法律干货提炼
这个案子告诉咱们,遇到保险理赔纠纷别慌。第一,要搞清楚保险合同里的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像车辆使用性质这类关键内容一定要明确。第二,保留好各种证据,比如事故相关的照片、评估报告等,关键时刻能派上大用场。第三,如果对保险公司的拒赔有异议,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你分析和维权。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保险理赔纠纷时,只要有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撑,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案例由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马学兵律师提供素材,他专注于保险合同纠纷等领域,擅长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突破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