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4只皮皮虾消费1035元”的事件引发全网热议,不少网友第一眼看到“4只虾上千元”的标签,就下意识给店家扣上了“宰客”的帽子。事件发展也颇具戏剧性:网友发帖质疑后,三亚市监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当地放心游平台同步启动先行赔付,网友很快收到了赔付款;可就在大众等着店家被处罚的消息时,事件迎来反转——市监局最终核查确认,涉事店家的价格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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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最该给大众厘清的核心误区就是:不是游客觉得价格过高,就是商家宰客。判断商家有没有宰客、有没有违法,核心标尺从来不是“东西卖得贵不贵”,而是“有没有明码标价、有没有欺诈行为”。

很多人对“天价消费”有天然的抵触,却忽略了消费市场的基本逻辑。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绝大多数餐饮商品和服务都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家拥有合法的自主定价权。就像我们都熟知的,一瓶超市里仅卖2元的可乐,在街边小卖部卖3元、普通餐馆卖5元,到了高端酒店、星级餐厅里,就能卖到60元甚至更高。从来没人会觉得餐厅卖60元的可乐是宰客,因为点餐时菜单上清清楚楚标着价格,你接受价格、完成下单,就是和商家达成了自愿交易,事后不能单凭“超出我的消费预期”,就给商家扣上欺诈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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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道理放到海鲜消费上更是完全成立。海鲜的价格从来不是按“只”固定的,品种、大小、野生还是养殖、鲜活度、捕捞产地和季节,都会让价格产生天壤之别。同样是皮皮虾,普通规格的平价货,和手臂粗的顶级鲜活海货,价格能差出十几倍。只要店家在消费者点餐时,清清楚楚标明了单品单价,称重时让消费者确认了重量和最终总价,消费者全程知情且同意下单,那么哪怕4只虾卖一千多元,也是完全合规的市场行为。

我们真正该零容忍、严打的宰客行为,从来不是明码标价的高价,而是藏在暗处的消费欺诈。比如点餐时不标价格、结账时漫天要价,称重时缺斤短两、偷偷调包海鲜,用养殖货冒充野生货虚假宣传抬价,这些行为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违反了《价格法》相关规定,才是监管部门必须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的乱象。

说到底,健康的旅游市场,既容不下欺客宰客的黑心商家,也不该容不下明码标价的高端消费。消费者要明白,出门消费先看清价格再买单,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而监管的核心,永远是守住“明码标价、禁止欺诈”的底线,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尊重商家合法的定价自由,这才是对市场、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