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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载于2026年5月6日《上海法治报》第b01版

4月25日,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主办的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涉外法治研讨会(2026)暨《涉外法治精要》新书发布会举行,本次会议以“法治护航企业出海”为主题。

补齐涉外法治“公法型人才”短板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表示,我国涉外法治必须坚守国际法与多边主义,反对法治霸权与双重标准。同时,需加强涉外法治理论研究,构建中国特色的涉外法治理论话语体系,培育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培养一大批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上海政法学院刘晓红教授认为,我国企业出海规模庞大,但在涉外仲裁中面临一些困境,主要源于仲裁条款设计存在缺陷、企业不熟悉境外法律规则、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等。企业出海需重视争议解决条款设计,明确仲裁机构、仲裁地与准据法,善用新修订的仲裁法优势。此外,还要做好事前预防、事中管理、事后应对,依托国内国际化仲裁机构,筑牢出海法律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杜焕芳教授提出,当前涉外法治理论研究需立足司法、行政执法等具体场景与细分领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需精准定位,补齐保障国家安全与利益的“公法型人才”短板。同时,企业出海涵盖出得去、进得去、上得去、回得来四大环节,过程中容易遭遇政策不稳定、资产安全等风险,亟需建立全链条涉外法治思维护航企业出海。

《政法论坛》主编、中国政法大学霍政欣教授表示,“十五五”规划将“反干涉”调整为“反干预”,覆盖更多境外不当管辖行为。《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确立了适当联系域外管辖原则,融合全过程的反制程序链条,建立了国家层面的反制制度,配套禁执令、豁免等制度保护企业权益,同时,也为司法部的涉外法治工作局涉外执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他还建议,新增国家利益检察制度,完善我国攻防兼备的涉外法治与企业权益保障体系。

需健全数据跨境制度与监管体系

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龚柏华教授认为,当前涉外法治侧重国内法治对外延伸,需提升我国法律境外阐释与适用能力。企业需将法律认证与市场、技术认证并重,防范反垄断、跨境腐败等新型风险。此外,还需完善海外法治综合服务体系,依托驻外机构提供法律支撑。鉴于企业出海纠纷多依赖谈判调解,应提升涉外谈判能力,坚持法商结合,全方位应对境外法律风险。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德雷教授分析了数字企业出海面临的现实困境,如数据跨境审批严、规则碎片化、海外纠纷救济不足等。他建议,国际上深化多双边及“一带一路”数据跨境流动合作,争取规则互认;国内健全数据跨境制度与监管体系;强化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风险防控与海外利益保护机制,保障数字企业顺利出海、数据安全回流。

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室主任王海峰研究员表示,当前国际法治权威弱化,各国普遍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对此,亟需国际法学界开展专项研究,依托国际法原则对国家安全边界进行定性、定量界定,约束各国滥用安全审查权。同时,可依托w to等国际平台增设安全相关贸易措施议题,通过国际规则谈判,规制国家安全泛化乱象,护航我国企业海外合规投资。

会上还发布了《涉外法治精要》一书,该书是国内首部以法政治学视角系统阐释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的学术专著。

上海法治报记者:朱非

来源:上海法治报

制作审核:院党委宣传部

(院科研成果传播办公室)

责任编辑:谷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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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