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沙战争之后,欧洲各地示威中常能听到的口号和齐声呼喊,如果是否认以色列的生存权,在德国很快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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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德国黑森州州长鲍里斯·莱茵和该州司法部长克里斯蒂安·海因茨正式提出一项法案,拟修改德国《刑法典》中现行的仇恨言论条款。

根据这项新法案,其目的在于推动联邦层面的法律修改,并应对德国国内登记在案的反犹事件不断增加的情况。按照法案内容,质疑以色列存在的人,最高可被判处5年监禁或罚款。

这项提案预计将于周五提交联邦参议院审议。联邦参议院是德国16个州政府派员组成的上议院。

如果德国其他州以绝对多数投票支持——目前看这种可能性很高——提案随后将提交联邦政府,并进一步送交联邦议院辩论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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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案的思路,是填补黑森州政府所认为的一个法律漏洞。因为在德国法律中,煽动仇恨本就可以受到处罚,这一罪名被称为“煽动民众仇恨”;但明确否认以色列生存权的行为,目前并不构成犯罪。

批评者认为,这项法律与言论自由相冲突,而言论自由同样受到德国法律保护。与此同时,既有判例也没有给出清晰答案。

2025年11月,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最高行政法院裁定,质疑以色列生存权不构成刑事犯罪。这一裁决部分推翻了杜塞尔多夫当局此前禁止一场和平亲巴勒斯坦示威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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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同时裁定,口号“只有一个国家——1948年的巴勒斯坦”不得被禁止。文中指出,这一口号否定了1948年以色列建国的正当性。与此同时,“前进,前进,起义”和“从河流到海洋”这两句口号的禁令则被维持。

更早之前,2024年8月,柏林一家法院对一名示威者处以600欧元罚款,理由是她在德国首都的一场示威活动中领喊“从河流到海洋,巴勒斯坦将获得自由”。

那场示威发生在2023年10月哈马斯袭击以色列后的数日。随后,她又因“纵容犯罪”而被定罪。

但在去年10月,联合国专家表示,这句口号被全球巴勒斯坦声援运动“广泛使用”。他们认为,德国当局将这句口号解读为支持哈马斯,而在这些专家看来,这属于德国“明显在压制声援巴勒斯坦的行动主义”。

还可以回想一下,本雅明·内塔尼亚胡也曾用“从约旦河到海洋”的表述来界定以色列,他的儿子也在社交媒体上公开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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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德国政府而言,保护以色列不只是一项政策。由于大屠杀历史,这已经成为德国的“国家理性”。多年来一直如此,新入籍法律就是例证之一:申请人必须明确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

但德国的历史责任,是否足以为一切做法提供正当性?

在民主制度下,一个人理应有权持有“错误的”或“激进的”观点。一个人完全可以合法主张废除英国,或者声称不是一个国家,或者认为东德和西德本就不该统一。仅仅因为这些观点,他们不会面临5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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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问题:任何国家是否都拥有生存权?从理论上说,并没有。

联合国特使弗兰切斯卡·阿尔巴内塞在2024年11月的一场记者会上谈到以色列时说:“国际法中并不存在所谓国家享有生存权这种东西。”她同时指出,以色列的存在不能“成为抹去另一个民族”的理由,这里指的是巴勒斯坦人。

这番表态引发了批评和反弹,尤其来自以色列官员。在他们的表述中,这个问题往往被视为关乎生存的问题。

但这场法律讨论并不简单,在以色列——巴勒斯坦语境下尤其如此。不妨想想“主权平等”或“领土完整”等概念,再看看约旦河西岸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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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等于把对某一国家正当性的讨论划为公共辩论禁区,而这在德国这样的民主国家中,可能会带来问题。

时任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在2009年年中、加沙战争之后曾表示:“以色列人必须承认,正如以色列的生存权不能被否认,巴勒斯坦的生存权同样不能被否认。”欧洲应当认真对待这一逻辑。这不只是修辞,也是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