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改革报)

转自:中国改革报

□ 周 丹

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无价财富,也是经济增长中尚未被完全利用的宝贵资源。我国深厚的多民族文化土壤孕育了丰富的文艺宝藏,但这些资源的产业化进程却长期陷于“富资源、弱产业”的结构性困境。传统运营模式大多围绕区域性演艺和手工品交易展开,不能形成规模优势与创新活力。随着数字技术的普及,凸显融合创新特色的多民族文艺产业崭露头脸,不仅使文化资本的经济价值释放出来,也有利于深化文化间的理解与尊重,从而在经济领域践行“美美与共”的文化理念,最终让社会和谐与经济增长相互助力、协同进步。

美美与共”的经济学内涵,在于将文化资源看作可生产、可流通、可增值的“资本”。“各美其美”着眼于文化资本特有属性的延续,将苗族银饰的加工过程、藏族唐卡的表现手法、蒙古族长调的音乐形式等元素,视为独特的文化载体,这要求产业主体需搭建跨文化观察视角,把控并串连多元文化语境中的消费倾向,助力小众民族文艺开拓更广泛的商业舞台。

同时,“美美与共”着眼于产业组织层面的价值共创,依托创意技术资本和市场的动态结合,促进多样化文化资本在产业布局中达成互补配置,实现产品体系创新和商业价值再造。这一过程,正是文化资源从静态“遗产”过渡到动态“资本”的关键。

多民族文艺业态的融合前行,远不止基础模块的一般汇集,而是借助系统性创新使产业格局重新构建。

技术与内容深度融合是产业升维的关键所在。数字技术打破时空限制,通过VR、区块链与大数据,实现了民族节庆的沉浸氛围创设、非遗版权的有力维护与文化消费需求的精确洞察,拓宽了文化表达方式,也造就了新的消费场景与增长点。

文旅融合有效延伸了产业价值链,各地把静态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以实景演出等动态方式活化,已成为民族地区文旅发展的可行模式,此融合把地方文化及风情变成体验式产品,使游客停留的时间变长,拉动餐饮、住宿等产业消费,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经济的价值循环。

平台与社群的联动,正在重塑文化生产与消费的关系。短视频、直播所代表的互联网平台,构建了低成本、高效益的展示与交易机制,技艺传承者利用直播形成生产到销售的交易闭环,演唱者借助数字音频工具把欣赏者和学徒联动起来,各类兴趣群体基于相同的文化喜好形成网络社区,此模式不仅降低了交易成本,还激起了用户的共创积极性,并确立起以兴趣为纽带的文化消费共同体。

融合创新模式持续保持生机的原因,在于其能够同时创造可观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从经济效益看,产业主体基于所共有的文化资源,开展影视、游戏、演艺、旅游等多业态开发,降低了创作成本。平台模式使网络效应发挥效能,用户的规模越大,平台价值以及内容的传播效力越强,带动行业规模持续扩大,文艺产品也体现出明显的不可替代性,在市场竞争中树立起可靠的缓冲防线,进而使品牌获得溢价。

从社会效益看,成功的产业融合能有效强化文化认同。对本民族成员而言,文化的市场认可转化为民族自豪感;对其他民族成员而言,消费体验将增进文化理解,培育出尊重多元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产业化也为文化传承注入内生动力,当年轻一代看到传统技艺可带来经济回报与社会尊重,其传承意愿将大幅提升,从而化解代际断裂的危机。独具特色的民族文艺产业,正成为地方发展的重要窗口,既贡献经济增长与就业,又提升区域文化吸引力与综合影响力。

尽管前景广阔,但多民族文艺产业的创新整合也面临着发展瓶颈。例如,艺术协同容易在符号层面止于粗糙的拼接工作,弱化文化精神内核;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尚不健全,影响创新研发积极性;具备文化解码能力、技术落地实力和市场推广能力的全能型人才缺口较大;部分地区的交易生态和基建配套仍有待完善。

为培育健康良好的产业生态体系,需从长远发展出发,系统谋划实施路径。一是坚守“内容为王”的原则,融合实践要以透彻了解和敬重民族文化精神内核为依托,促进在传承精髓前提下的创造性转化;二是开展“利益共享”的互动模式,施行版权合股、技艺入股、收益分成等方式,使文化资源拥有者和创作者可合理分配产业发展带来的红利;三是关注“科技赋能”和“人才支撑”,全方位采用领先技术方案,全力培育跨界融合的人才储备阵营;四是健全政策与市场环境体系,充分拓展企业、民间力量和个体创作者的商业活力。

“美美与共”不仅是崇高的文化理念,在数字经济时代中,更成为一条切实可行的产业发展路径,多民族文艺产业通过深度融合及系统创新,可将丰厚的文化资源切实转化为拉动经济增长的资本,并在此过程中,搭建起各民族文化相互借鉴、情感融通的桥梁。这一模式的成功实践,不仅为推动各民族共同富裕提出了文化经济学视角的解决方案,也为全球文化多样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贡献了有借鉴意义的中国智慧。

【作者单位:新疆科技学院文法学院;本文系2024年新疆科技学院校级基金项目《新疆多民族文艺共同体建构及话语体系建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24-KYZD01)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