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那个打开“出口”的人
□ 郑佳萍
图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东关人民法庭法官丁国芳(左二)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郑佳萍 摄
走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东关人民法庭调解室,徐某握着法官丁国芳的手,嘴唇动了动,没说出话,只是重重地握了几下。秦某和张某跟在后头,一前一后走出了大门,没有再争吵,脚步明显轻快了许多。
就在几个小时前,这三位当事人还拍着桌子互不相让。谁也没想到,一桩标的额5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竟纠缠了整整九年。
2017年2月,被告秦某向原告徐某出具了一张5万元的借条。但秦某坚称自己从未收到钱,只是应前妻张某的要求签了字,实际借款人是张某。张某也承认,自己借了钱做海产品生意,陆续还了2.2万元,后来生意做不下去,剩下的实在拿不出来了。
可徐某认为钱就是借给秦某的,借条上白纸黑字。从2018年起,他一次次催讨,对方一次次敷衍。九年过去,本金加利息,他认为自己该拿回8万多元。老人年过六旬,在调解室里眼眶泛红:“我不是非要这点钱,我是咽不下这口气。”
秦某反应更激烈。他和张某几年前离了婚,独自带着孩子,经济拮据。如今前妻的麻烦找上门,他觉得自己被算计了。调解室里,他几次拍桌站起:“法院要是判我还钱,我就豁出去了!”
张某始终低着头,偶尔抬头,眼神里是躲闪和疲惫。她承认欠钱,但靠打零工维生,实在拿不出更多钱。
“这个案子,驻庭调解员调解了两次,我在庭前也调解了一次,都没成功。”丁国芳心里清楚,一判了之容易,但这九年积攒的怨气如果不化解,矛盾只会越结越深。
研究案卷时,她在笔记本上写下几个关键词:徐某——要说法,要尊严;秦某——怕被拖累,怕输;张某——认账,但无力还款。“他们内心的愿望其实是一样的,都希望被看见、被理解。”丁国芳思考道。
调解那天,丁国芳没有急着讲法条。她挪了挪椅子,靠近了他们:“今天咱们不急着谈钱,先聊聊这些年你们是怎么过来的。”
沉默了几秒,徐某先开了口。他说起2017年借钱时的情景,说起那上百个催债电话,每一次都被“明天还”的空话搪塞过去。
秦某听着,脸上的愤怒渐渐变得复杂。他接过话,说起离婚后的日子——早出晚归打工,孩子作业没人辅导,他是又当爹又当妈。他越说越大声:“她借钱亏本,凭什么把我拖下水?”
张某一直没抬头。丁国芳轻声问:“你有什么想说的吗?”她慢慢抬起头,眼眶红了,声音很低:“法官,我知道我错了。这笔钱是我借的,是我没还上……我也在还,可是真的还不起那么多……”
她说着,眼泪掉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是一份还款记录。每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最多的一笔5000元,最少的一笔300元。她说,每次还钱都让徐某打了收条,这些条子她全压在枕头底下。
丁国芳把那张纸递给了徐某。老人戴上老花镜,一行一行看了很久。看完,他没有说话,但眼神变了——不再是执拗和怨气,而是一种更复杂的东西,或许是不忍,或许是理解。
沉默了许久的秦某开口了,声音明显低了下来:“她欠的钱,跟我确实没关系。可我签字了,我也有责任。”他看向徐某:“徐叔,我不是不想还,我是真的拿不出那么多。”
“那一刻,我知道,心门开了。”丁国芳回忆道。
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调解顺利了许多。最终,三方谈妥了方案:秦某每月拿出3000元,张某每月拿出1250元,直到还够徐某的本金。徐某放弃了利息,只说了一句:“我不要利息了,只要你们说话算话。”
协议签完,已是中午12点多。
“这些‘多一次’的倾听与坚持,让他们终于把憋了九年的话说了出来——徐某的委屈被人听见了,秦某的愤怒被人看见了,张某的无力被人理解了。”丁国芳后来在办案札记中这样写道。
在她看来,这个案子标的额虽小,但意义很大。它让她更加坚信,司法的力量不仅在于裁判的权威,更在于修复的温度。那些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的人,需要的不仅是一个“说法”,更是一个“出口”。而法官,能够成为那个打开“出口”的人。(郑佳萍)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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