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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港口区部分路段道路电子监控设备摄录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经报请有关部门备案,我大队决定自2026年5月14日起,新增电子监控设备进行交通秩序管理,设备安装地点分别位于港口区江山大道、京琴路、东湾大道与榕木江大道交叉路口。对于摄录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并相互转告,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港口一大队

2026年5月6日

防城港交警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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