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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蒲城法院家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一名16岁女孩因抚养费问题将生父诉至法院。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15天,经工作人员耐心疏导与温情调解,不仅妥善解决了抚养费问题,更促成父女二人时隔十六年首次相认,场面令人动容。

女孩的父母未曾登记结婚,仅系同居关系。女孩出生后一直随母亲生活,随着年龄增长及教育开支增加,女孩依法向生父主张抚养费,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俊萍敏锐意识到,本案核心不仅是抚养费,更在于父女亲情的缺失与修复。调解初期,父亲情绪非常激动,对多年来未能参与女儿成长既感愧疚又心存抵触,言语间充满委屈与不解。法官和书记员没有急于推进调解进程,而是耐心倾听、反复疏导,帮助父亲逐步平复情绪、理性面对责任。待父亲情绪稳定后,法官安排了父女见面。父亲坦言,虽未共同生活,但亲友都说女儿和自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见面那一刻,父亲看到女儿后露出欣慰的笑容,而女孩积压多年的情感化作泪水夺眶而出,场面温情动容。法官抓住情感突破的宝贵时机,从法律、情理、父女亲情等多角度继续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父亲一次性付清女孩至18周岁的全部抚养费。

案件审结后,女孩母亲专程前往法院,送来一面写有“心系孩童施仁政 公正司法暖人心”的锦旗,向家事法庭法官李俊萍、书记员赵小军表达诚挚谢意。该案的成功调解,是蒲城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注重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生动体现。办案人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以法为据、以情动人,在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修复亲情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传递了司法温情。本报记者 李勇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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