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刘表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6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兴沧路以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沧州市晟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刘表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国有土地(2021年二批次增减挂钩1号地),南至国有土地(2021年十九批次1号地),北至国有土地(2025年四十五批次2号地)。面积约0.234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8日开始,由小赵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13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