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5月8日消息,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指引作用,最高法发布五件人民法院审结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一是重拳出击,斩断个人信息泄露源头。人民法院聚焦源头打击,加强对提供服务过程中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利用技术手段窃取个人信息,特别是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此次发布的博某软件有限公司、何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单位在为医院提供开发、维护网上挂号系统的服务过程中,非法获取挂号用户个人信息。陈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陈某某利用担任铁路车站客运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查询他人搭乘高铁的信息并贩卖。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判处刑罚,强化法律威慑与预防,从源头阻断黑灰产业链的发展形成。

二是亮剑护权,筑牢政企数据安全防线。数据安全是护航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防火墙”。近年来,政企数据泄露案件频发,政企内部数据信息及其在提供互联网服务过程中收集的个人敏感数据遭窃取贩卖,严重侵害公民个人权益、企业商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此次发布的黄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黄某某等人通过技术手段非法登录学籍学历查询的官方平台,获取公民学籍学历信息后贩卖给他人。人民法院加强对数据犯罪打击力度,彰显了维护政企平台信息数据安全的态度和决心。

三是精准发力,严厉打击网络“开盒”违法犯罪。网络“开盒”作为新型网络暴力违法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在网络上公开,被“开盒”的人往往会遭遇网民的侮辱谩骂、造谣诋毁,有的甚至会延伸到现实生活中,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网络生态,践踏公序良俗,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此次发布的林某某、王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二被告人非法获取数量巨大的公民个人信息,搭建“社工库”网站,非法出售牟利,还设立通讯群组通过“开盒”方式,发布侵犯隐私、谩骂侮辱等违法犯罪信息,依法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惩处网络“开盒”相关犯罪,切实筑牢清朗网络空间法治防线。

四是全链打击,严惩个人信息关联犯罪。被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常常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关联犯罪,或者为关联犯罪提供便利。强化打击利用个人信息实施的下游关联犯罪,让窃取、交易个人信息的上游犯罪无利可图,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黑灰产业链条的蔓延。此次发布的梁某某、王某某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梁某某、王某某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公民个人的HPV疫苗预约信息,又针对疫苗预约者实施精准诈骗。人民法院依法对二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凸显了全力守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坚定立场。

个人信息依法有序流动并合理利用,才能兼顾安全与自由。人民法院将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加大对关联犯罪的纵深打击力度,同时积极推动综合治理,加强普法宣传,守护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倪家宁

(来源:北京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