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留下的钱,有一笔不能写进遗嘱,写了也白写。这不是老人的财产,而是国家发给他家人的。

这笔钱就是丧葬费和抚恤金。很多天津的叔叔阿姨,还有家里的子女,都以为老人走了以后,单位发的这两笔钱和存款、房子一样,是遗产,可以提前在遗嘱里安排好给谁。这个想法,从根上就错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民法典》,遗产必须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丧葬费抚恤金,是在人去世之后才产生的,目的是为了补助家人办后事的开销,以及抚慰家人的精神伤痛。钱还没发下来的时候,它根本不存在,自然也就不属于老人个人,老人当然没有权利提前决定它的去向。

所以,不管是用笔写的自书遗嘱,去公证处办的公证遗嘱,还是临终前口头交代,只要里面涉及到“丧葬费给谁”、“抚恤金归谁”,这些内容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其他继承人完全可以不认,即使闹上法庭,法院也不会支持遗嘱里的这种安排。

老人真正能通过遗嘱处理的,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里剩下的余额,那才是他名下的钱。

那么,在天津,一位老人去世后,家人具体能领到多少钱呢?这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企业退休职工,也包括自己交社保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2025年,这笔钱的计发基数是每月4808.75元。丧葬补助金是2个月,也就是9617.5元。抚恤金则根据缴费年限和退休年数来算,最少发9个月,最多发24个月。两部分加起来,最低大约5.29万元,最高能达到12.5万元。此外,养老和医保个人账户里剩下的钱,家人可以继承。

第二种,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他们的丧葬费标准是统一的,按2025年的标准,是2个月,共计17080元。抚恤金方面,公务员是按本人最后一个月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发40个月,再加上一笔额外补助。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则是发2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具体数额因人而异,但通常高于企业退休人员。

第三种,是没有退休金的城乡居民。他们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取一笔固定的丧葬补贴,目前的标准是1800元,没有抚恤金。

既然遗嘱不管用,老人如果心里有特别想照顾的人,比如觉得某个子女特别孝顺,或者老伴没有收入,想把这笔丧葬抚恤金多留给他们一些,有没有别的办法呢?有,而且不止一种。

第一种办法,是全家坐下来,签一份书面协议。老人在世的时候,把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配偶、所有的子女、还在世的父母,都叫到一起。大家心平气和地商量,老人百年之后,单位发下来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怎么分。谁拿多少比例,或者全部给谁,白纸黑字写清楚,每个人都自愿签字、按手印。这份《丧葬费、抚恤金分配协议书》只要内容合法,是大家真实意愿的体现,就对所有签字的人有法律约束力。以后就可以按照这个协议来分钱。

第二种办法,适合家庭情况比较特殊的老人。比如,老人长期主要由一个子女照顾生活,或者没有子女,依靠侄子、外甥等亲属照料。这种情况下,可以签订一份附条件的扶养协议。协议里写明,由某一方负责承担老人生前全部的抚养、照顾以及去世后的丧葬事宜。作为回报和补偿,老人去世后得到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优先或者全部归这一方所有。这份协议也需要相关的近亲属知情并确认。这样做,既保障了老人晚年的生活质量,也以法律形式尊重和实现了老人的意愿。

钱发下来之后,具体怎么处理,也有讲究。丧葬费,顾名思义,首先要用来支付实际办理丧事产生的各项费用,比如殡仪馆开销、墓地费用等。如果有剩余,再和抚恤金放在一起,由近亲属协商分配。

分配时,并不是简单地平均分。法律上更倾向于考虑谁和老人共同生活、谁尽的赡养义务多、谁的经济条件更困难、谁缺乏劳动能力。通常,没有收入来源的老伴、身体残疾或没有工作的子女,会得到更多的照顾。这是一种基于公平和保障弱者原则的分配。

如果家人之间对怎么分谈不拢,任何一方都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官根据各方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决。打官司需要时间、精力和金钱,对亲情也是一种损耗。

所以,最好的方式还是在老人身体还硬朗、头脑清楚的时候,一家人就把话摊开说。把法律的规定讲明白,把各自的困难和想法也说出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把未来的事提前定好规矩。这比任何一份无法处置这笔钱的遗嘱都管用,也能最大程度避免日后亲人之间因为钱的事产生矛盾,甚至对簿公堂。

如果涉及到拟定书面协议,内容又比较复杂,去咨询一下社区的法律顾问,或者找个专业的律师帮忙看看,花点小钱,能省去后面很多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