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涉无果后,商家两次驱车往返1600公里、花费5000余元维权,最终在垃圾桶找到包装,并发现该买家疑似惯犯。
那么,“仅退款”为何总被钻成“白嫖”漏洞?商家跨省维权成本远超货款,法律惩戒的边界在哪里?
故事的起因,还得从4月26日那天说起。在河南濮阳做冷冻榴莲生意的程先生,像往常一样打包发货。他有一单货发往山东德州,是一份价值190元的冷冻榴莲果肉。
做生鲜生意的都懂,最怕的就是售后纠纷,所以程先生这头留了个心眼,发货时全程录像。画面里的榴莲金灿灿的,品相极好,包装得严严实实。
看到那张发霉图的程先生,心里咯噔一下,但比对完发货视频,他血压立马就上来了。视频里的果肉形态、包装袋的折痕,跟买家发来的那张“霉变图”完全对不上号。
程先生试着联系对方,想说你把坏的发回来,我退款给你,这总行吧?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恢复原状是最基本的道理。
但对方不仅拒绝了,态度还极其恶劣。据媒体报道,这位买家甚至把程先生的客服骂哭了。就这一下,矛盾升级了。程先生心想,这190块钱我不要了,但这口气我得出。他直接把店门一关,车钥匙一拔,踏上了从濮阳开往德州的维权路。
程先生这一趟,远比想象中曲折。他先是找到了快递代收点,发现监控坏了,线索断了。求助帽子叔叔,对方建议他先自己找线索。这要搁一般人,人生地不熟,可能就放弃了。但程先生没有,他在村子里展开了地毯式搜索。
如果说以前的商家维权是坐在办公室里发愁,那程先生这回是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垃圾寻宝”。据媒体报道,程先生在买家住处附近的垃圾桶里,开始了仔细翻找。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不仅找到了带有自己店铺标识的榴莲包装袋,甚至还翻出了好几个其他商家的快递包装。
顺着这些包装,程先生联系上了别的网店店主,一沟通才发现——这位买家是个“老手”,已经用同样的手法白嫖过好几个人了。
证据链逐渐闭合,程先生这才上门对质。场面一度极其尴尬。面对找上门的苦主,这位女士不仅没有丝毫慌张,反而上演了一出“恶人先告状”。
红星新闻的报道里描述了一个细节:当村支书好心出面调解时,这位女士直接拒绝,张口就说榴莲“扔了”。
就在程先生还在试图讲道理的时候,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据现场视频显示,这位女士见对方不肯走,竟然转身跑回屋里,摸出了一把刀。
更离谱的还在后面。程先生前脚刚离开,后脚就接到了这位女士的“夺命连环Call”。她在电话里态度极其嚣张,不仅辱骂商家,还叫嚣:“你去立案啊,有本事你去弄死我!” 这种视法律为无物的态度,连见多识广的村支书都直摇头。
程先生透露,村支书私下告诉他,这人在村里是出了名的,这种“白嫖”的事干过不是一次两次了。原本想让她在村里道个歉把事了了,没想到她非得把自己送进去。
面对买家的威胁和嚣张气焰,程先生这回彻底放弃调解的幻想。在知名打假博主的协助整理下,他将发货视频、垃圾桶找到的包装袋、以及与其他受害商家的聊天记录,一股脑儿全递交给了当地派出所。
这时候,事件的定性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根据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平台已经不能强制商家承担“仅退款”的责任了。而这位买家的行为,已经不仅仅是不讲诚信,而是涉嫌违法了。
果然,在铁证面前,警方没有把它当成简单的买卖纠纷。根据看度新闻及极目新闻5月8日发布的最新消息:庆云县公安局徐园子派出所已正式立案,并将涉案人员袁某某(即此前的王女士)行政拘留。
立案告知书上写得很清楚,这起案件涉嫌“诈骗”。这是个极其关键的信息点。以前很多人觉得,我就贪个便宜,一两百块钱的事,警察哪有空管?但这次不一样了。商家为了190元,自费5000元,跨越1600公里取证,这份决心加上确凿的证据,让法律得以介入。
警方查明,袁某某的行为属于虚构事实、骗取退款,虽然金额不大,但性质恶劣。而且据村支书透露,她可能是个惯犯,如果查实累计金额,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就算只是行政拘留,这个案底也会像一枚钉子一样,钉在她的诚信记录上。
至此,这场由一个榴莲引发的“千里追杀令”,终于在警方的介入下画上了句号。那个原本以为躲在屏幕后面动动手指就能白吃白喝、甚至拿刀威胁商家的女士,大概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190块钱,在全村面前“社死”,还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有句话说得特别好:当浑浊成为常态,清白就是一种罪过。但当清白的人愿意为了正义付出远超成本的努力时,浑浊就该被清理了。
程先生这一趟,亏了5000块钱的油钱和食宿费,但他给所有喜欢钻“仅退款”空子的人上了一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那榴莲虽然臭了,但商家的脊梁骨不能断。
正如极目新闻评论所言,这不仅是190元的事,这是社会信任的基石。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