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5月6日

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告

二丁胶囊和眠安宁颗粒

转换为非处方药

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二丁胶囊和眠安宁颗粒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和审核,二丁胶囊和眠安宁颗粒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见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见附件2)一并发布。

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7年1月27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1.品种名单

2.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药监局

2026年4月28日

01

品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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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二丁胶囊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二丁胶囊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咽喉肿痛。

[规格]每粒重0.4克(相当于原药材4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腹泻、恶心、呕吐、腹痛、口干、瘙痒、皮疹、头晕、头痛、乏力等。

[禁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头面部疖肿、多发或复发疖肿、疖肿伴有发热等全身症状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 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如有问题可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联系。

(注:本说明书范本原则上不得删减,如原批准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较本范本内容更全面或更严格的,应保留原批准内容。)

眠安宁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眠安宁颗粒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养血安神。用于神经衰弱,失眠多梦,心神不安等症。

[规格]每袋装6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口干、腹部不适、头晕、头痛、乏力、瘙痒、心悸等。

[禁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服药期间不宜饮用咖啡、浓茶等。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不宜与藜芦及其制剂同用。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 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如有问题可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联系。

(注:本说明书范本原则上不得删减,如原批准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较本范本内容更全面或者更严格的,应当保留原批准内容。)

来源:国家药监局、湖北药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