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全区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为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要求以及《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6]20号)要求,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更好地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
基本原则
(一)落实法定责任。全面保障每个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接纳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障少年随班就读,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非南京市户籍少年就读公办初中。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少年工作台账,并全力做好劝返工作。各校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少年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招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招生结束后,学校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各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到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各校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三)合理统筹安排。区教育局核定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及当年适龄少年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兼顾施教区划分的延续性,合理确定公办初中的施教区和招生规模,学校招生规模和施教区生源数量基本相当。按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部署要求,不断优化义务教育结构,综合生源情况、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科学编制和下达年度招生计划,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格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学校不得超出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少年报名。
(四)推进均衡发展。区教育局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均衡资源配置、加强师资流动、集团化办学、校际结对托管等途径,促进辖区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所有初中严格落实均衡编班、均衡安排师资规定。
三
招生入学办法
(一)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少年义务教育学位,确保202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符合教育部、省和市相关文件要求。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少年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常住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施教区内适龄少年需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办理好以上相关手续,方可在施教区报名入学。
(1)属下面情况之一、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适龄少年,可在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①适龄少年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外地户籍、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适龄少年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适龄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2)材料审定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适龄少年家庭拆迁尚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拆迁证明,由适龄少年全家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购房证明,由新购房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②适龄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不动产权证不一致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③材料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材料网报要求:
①网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
②相关网报材料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20日。(招生平台网报时间为5月21日-5月23日,截止时间为5月23日17:00)
③未能及时网上报名的于6月1日-6月2日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栋梁学校(建邺区红菱街29号)线下登记报名。
2.热点公办初中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入学。今年继续开展热点公办初中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工作。区教育局对区内有空余学额的热点公办初中采取公开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入学。具备本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可申请参加电脑派位。参加电脑派位的适龄少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脑派位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
3.特需少年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需少年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中、重度残障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障少年应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对于身体、心理有特殊情况的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有明确告知学校的义务。
4.非南京市户籍少年入学。切实保障非南京市户籍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非南京市户籍少年入学原则上由居住证登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教育局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于6月1日至5日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尚未取得学位的非南京市户籍少年网上报名登记,8月10日前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已统筹安排的应届非南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初中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1)非南京市户籍少年到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原则上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非南京市户籍少年或任意一方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身份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
②非南京市户籍少年任意一方法定监护人在宁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2)材料网报要求:
①网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
②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招生平台网报时间为6月1日-6月5日,截止时间为6月5日17:00)
③未能及时网上报名的于6月8日-6月9日在南京市陶行知学校初中部(建邺区上新河街12号)线下登记报名。
5.特定类型招生。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的体育艺术类特定类型招生可进行体育或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相关招生学校、报名条件等,请关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特定类型招生录取确认后,系统锁定,不得被其他学校录取。
6.政策照顾对象入学。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批准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7.长幼随学。对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有“幼随长”需求的新生试行“长幼随学”,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家庭可向学位有空余的公办学校申请“长幼随学”。经审核后根据学位情况予以相应安排。
(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原则上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各民办学校按市教育局要求制定招生方案,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按照统一的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布并规范有序实施。选择民办初中的适龄少年,仍需在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未按规定履行报名登记手续的,无法进行民办初中直升和电脑随机派位。
(三)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流程
符合电脑随机派位条件的适龄少年,可根据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在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的学生,可在其他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报名后,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及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确定直升的学生,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招生平台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在招生平台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凡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可到施教区学校就读;参加报名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及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的学生,在招生平台确认后,系统锁定,不得被其他学校录取;参加报名被电脑随机派中,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邺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宣传和执行各级政策要求,统一招生步调,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各校成立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认真学习和规范执行招生政策,配合区教育局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各初中要在招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性质、施教区范围,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入学事项公告,主动接受监督。
(二)优化信息登记。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便捷招生入学流程。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家长可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各学校要做好平台使用的宣传培训工作,对信息化使用困难等特殊情况,同步开通线下服务渠道。
(三)实施阳光分班。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公正,全区所有初中全面实施阳光分班。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的时间节点,8月10日各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后,各校制定阳光分班的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备案备查。各校应注重因材施教,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求,但不得以分层跑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四)落实责任追究。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按照隶属关系,区教育局组织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各校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今年督导的重要任务,适时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导:责任督学要将各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随机督查并做好写实记录。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区教育局重点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校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努力争取家长、学生和社会对政策的了解、理解与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对不实报道信息及时予以澄清。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帮助孩子确立成长目标。
注:
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87778932
招生举报电话:87778270
招生举报邮箱:jyjygwb@163.com
附件1:2026年建邺区公办初中施教区一览表
附件2:2026年建邺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3: 2026年建邺区初中招生咨询联系电话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26年5月8日
附件一
2026年建邺区公办初中
施教区一览表
附件二
2026年建邺区初中招生入学
工作时间安排
5月8日(周五),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公布后,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启动招生工作。
5月11日-13日(周一~周三),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在招生平台确认资格。
5月15日(周五)起,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月16日(周六),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栋梁学校(建邺区红菱街29号)设立全区招生线下咨询点,进行线下咨询服务,同时接受“长幼随学”的登记。
5月21日-23日(周四~周六),南京市户籍七年级新生监护人在招生平台报名进行信息登记,同步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栋梁学校设立全区招生线下服务点,截止时间为5月23日17:00。
5月28日(周四),南京市户籍七年级新生监护人在招生平台查看审核进度。
5月28日(周四),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栋梁学校设立线下咨询点,对招生平台报名结果进行现场答疑。
5月30日(周六),公布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5月31日(周日),在南京市陶行知学校初中部(建邺区上新河街12号)设立全区初中非南京市户籍少年招生咨询点,进行线下咨询服务,同时接受“长幼随学”的登记。
6月1日-5日(周一~周五),非南京市户籍七年级新生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平台报名登记,同步在南京市陶行知学校(初中部)开通线下服务点,截止时间为6月5日17:00。
6月4日-5日(周四~周五),符合电脑随机派位条件的新生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平台填报电脑派位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5日17:00。
6月13日(周六),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14日(周日),在招生平台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6月27日(周六),南京外国语学校组织语言能力测评。
6月26日-7月2日(周五~下周四),被电脑随机派中(含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特定类型招生录取的学生监护人在招生平台确认录取学校,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7月15日(周三),非南京市户籍七年级新生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平台查看审核进度。
7月15日(周三),在南京市陶行知学校(初中部)设立线下咨询点,对招生平台报名结果进行现场答疑。
8月10日(周一)前,新生监护人登录招生平台查看录取结果,同时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备注:以上日程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附件三
建邺区初中招生咨询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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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6年全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指导思想
PART 01
为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要求以及《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6〕20号)要求,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 阳光监督入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更好地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基本原则
PART 02
(一)落实法定责任。全面保障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接纳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障儿童随班就读,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非南京市户籍儿童就读公办小学。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并全力做好劝返工作。各校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招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招生结束后,学校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各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到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各校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三)合理统筹安排。区教育局核定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及当年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兼顾施教区划分的延续性,合理确定公办小学的施教区和招生规模,学校招生规模和施教区生源数量基本相当。按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部署要求,不断优化义务教育结构,综合生源情况、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科学编制和下达年度招生计划,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格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学校不得超出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报名。
(四)推进均衡发展。区教育局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均衡资源配置、加强师资流动、集团化办学、校际结对托管等途径,促进辖区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所有小学严格落实均衡编班、均衡安排师资规定。各校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入学适应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招生入学办法
PART 03
(一)报名条件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19年9月1日至 2020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区教育局核准。残障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二)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学位,确保202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符合教育部、省和市相关文件要求。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常住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施教区内适龄儿童需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办理好以上相关手续,方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1)属下面情况之一、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也可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①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外地户籍、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适龄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2)材料审定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尚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拆迁证明,由适龄儿童全家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购房证明,由新购房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②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不动产权证不一致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③材料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材料网报要求:
①网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
②相关网报材料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15日。(平台报名时间为5月17日—5月19日,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9日17:00)。
③未能及时网上报名的于6月1日—6月2日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栋梁学校(建邺区红菱街29号)进行线下登记报名。
2.热点公办小学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入学。今年将继续开展热点公办小学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工作。区教育局对区内有空余学额的热点公办小学采取公开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入学。具备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参加电脑派位。参加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脑派位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
3.特需儿童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需儿童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中、重度残障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障少年应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对于身体、心理有特殊情况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有明确告知学校的义务。
4.非南京市户籍儿童入学。切实保障非南京市户籍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非南京市户籍儿童入学原则上由居住证登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教育局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确定后,于7月2日至6日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非南京市户籍儿童网上报名登记,8月10日前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就读。已统筹安排的非南京市户籍儿童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1)非南京市户籍儿童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原则上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非南京市户籍儿童或任意一方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身份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
②非南京市户籍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宁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2)材料网报要求:
①网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
②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平台报名时间为7月2日—7月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00)。
③未能及时网上报名的于7月7日—7月8日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山小学(建邺区问学路12号)进行线下报名登记。
5.政策照顾对象入学。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批准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6.长幼随学。对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有“幼随长”需求的新生试行“长幼随学”,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家庭可向学位有空余的公办学校申请“长幼随学”。经审核后根据学位情况予以相应安排。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原则上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各民办学校按市教育局要求制定招生方案,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按照统一的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布并规范有序实施。
选择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仍需按照要求在招生平台进行公办学校报名,未按规定时间履行报名登记手续的,无法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四)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流程
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可在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被派中),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招生平台进行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在招生平台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参加报名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在招生平台确认后系统锁定,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凡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到施教区学校就读;参加报名被电脑随机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工作要求
PART 04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邺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宣传和执行各级政策要求,统一招生步调,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各校成立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认真学习和规范执行招生政策,配合区教育局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各小学要在招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性质、施教区范围,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入学事项公告,主动接受监督。
(二)优化信息登记。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便捷招生入学流程,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家长可通过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各学校要做好平台使用的宣传培训工作,针对信息化使用困难等特殊情况,同步开通线下服务渠道。
(三)实施阳光分班。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公正,全区所有小学全面实施阳光分班。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的时间节点,8月10日各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后,各校制定阳光分班的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备案备查。各校应注重因材施教,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求,但不得以分层跑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四)落实责任追究。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按照隶属关系,区教育局组织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各校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今年督导的重要任务,适时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导:责任督学要将各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制订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随机督查并做好写实记录。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区教育局重点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校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努力争取家长、学生和社会对政策的了解、理解与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对不实报道信息及时予以澄清。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帮助孩子确立成长目标。
注: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PART 05
招生咨询电话:87778252
招生举报电话:87778270
招生举报邮箱:jyjygwb@163.com
附件 1 :2026年建邺区公办小学施教区一览表
附件 2 :2026年建邺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 3 :2026年建邺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26年5月8日
附件 1
2026年建邺区公办小学施教区一览表
附件 2
2026年建邺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5月8日(周五),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公布后,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启动招生工作。
5月15日(周五)起,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月16日(周六),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栋梁学校(建邺区红菱街29号)设立全区招生咨询点。同时接受“长幼随学”的登记。
5月17日-19日(周日-周二),南京市户籍一年级新生监护人在平台登记,同步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栋梁学校开通线下服务点,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9日17:00。
5月28日(周四),公办学校施教区新生监护人在平台查看审核进度。
5月28日(周四),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栋梁学校设立线下咨询点,对平台审核结果进行现场答疑。
5月30日(周六),公布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6月4日-5日(周四-周五),符合电脑随机派位的新生监护人在平台填报电脑派位志愿,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5日17:00。
6月13日(周六),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14日(周日),平台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7月1日(周三),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山小学(建邺区问学路12号)设立非南京市户籍儿童咨询点,进行线下咨询服务。同时接受“长幼随学”的登记。
7月2日-6日(周四-下周一)非南京市户籍一年级新生监护人在平台报名登记,同步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山小学开通线下服务点,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00。
7月15日(周三),非南京市户籍新生监护人在平台查看审核进度。
7月15日(周三),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山小学设立线下咨询点,对平台审核结果进行现场答疑。
8月10日(周一)前,新生监护人登录平台查看录取结果。同时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备注: 以上日程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附件 3
建邺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01
今年建邺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主要精神是什么?
答:继续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相关要求,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充分应用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
02
2026年一年级、初一年级新生是否必须进行线上报名?
答:是。南京市户籍学生和非南京市户籍学生均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我的南京”APP搜索“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线上数据校验未通过或有其他线下服务需要的,可到区教育局设立的线下咨询点或对应施教区学校进行咨询。
03
如何查询建邺区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及招生方案?
答:5月8日起,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今年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办法、报名要求、工作日程及施教区范围等,市民可通过网络查询,查询网址: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https://www.njjy.gov.cn/,南京建邺教育https://www.jyjsfz.cn/,也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建邺教育发布”查询。
04
今年适龄儿童上小学一年级,对年龄有何要求?
答: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儿童入学小学需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应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区教育局核准。
05
建邺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及报名办法?
答:建邺区户籍一年级新生监护人于5月17日-19日(19日17:00截止)、建邺区户籍七年级新生监护人于5月21日-23日(23日17:00截止)需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平台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对户籍、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实现“数据多跑路,家长少跑腿”。
数据校验未通过或有其他咨询需要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可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栋梁学校 建邺区红菱街29号)线下报名登记。
06
建邺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入学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公办学校实行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的条件为: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以及其他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1)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外地户籍、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2)适龄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3)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 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07
小升初入学报名为何需要小学学籍信息?
答:小学毕业生的学籍信息是初一新生注册的重要依据,学籍信息通常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小学名称等,入学报名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应当与小学学籍卡保持一致,以确保初中学籍注册时的学生信息能对应上小学的学籍信息。外地来宁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也需准确提供相关学籍信息,否则无法在我区注册初中学籍。
08
建邺区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答:符合招生条件,有意向到民办学校、有摇号计划的公办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于6月4日-5日(5日17:00截止)在平台报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志愿须符合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相关规定。幼升小的学生可在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小升初的学生可在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选择直升的学生需于5月11日-13日(13日17:00截止)在平台报名直升。除直升学校外可在其他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
报名后,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确定直升以及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监护人,需在6月26日-7月2日(7月2日17:00截止)在平台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逾期未在平台确认的,视为放弃。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家长可在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时,自愿申请将“双胞胎(多胞胎)绑定”,若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将作为一个号,同时派中或同时不派中。若家长不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将与其他普通学生一样,分别参加电脑派位。
09
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参加报名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在招生平台确认后系统锁定,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凡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施教区学校就读;参加报名被电脑随机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0
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南京市盲人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户籍在我区的残障儿童少年(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儿童少年除外)可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附属学校就读。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确实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轻度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可申请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障少年应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对于身体、心理有特殊情况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有明确告知学校的义务。
11
非南京市户籍儿童少年如何办理报名登记?
答:非南京市户籍儿童少年入学原则上由居住证登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教育局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尚未取得学位的非南京市户籍儿童少年网上报名登记,8月10日前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已统筹安排的应届非南京市户籍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初中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七年级非南京市户籍少年平台报名登记时间:6月1日-5日,截止时间为6月5日17:00。
一年级非南京市户籍儿童平台报名登记时间:7月2日-6日,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00。
7月15日随迁子女监护人可登录平台查看审核进度。
未能及时网上报名的七年级非南京市户籍少年于6月8日-9日在南京市陶行知学校初中部(建邺区上新河街12号)线下登记报名;未能及时网上报名的一年级非南京市户籍儿童于7月7日-8日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山小学(建邺区问学路12号)线下登记报名。
12
南京外国语学校今年如何招生?
答:2026年,参加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具有完整我市小学就读经历及相应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只进行语言能力测评,测评内容严格依据小学课程标准,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把关。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8倍以上,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参加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名单。南京外国语学校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流程、录取办法等,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非南京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如符合条件,有报考南外语言能力测评需求的,根据南京外国语学校招生简章要求,须于5月27日9:00-17:00,前往南外(北京东路30号)现场提交资格预审材料,预审合格后方可填报南外电脑派位志愿。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学生一年级到六年级的“我的成长脚印”原件;(2)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13
如何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
答:今年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均衡分班,统一在平台使用专用分班工具完成,严格做到均衡师资、均衡生源、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坚持阳光分班,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监管,督促学校按要求科学制定分班方案,均衡配置生源和师资;分班过程须主动接受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纪检部门、家长和媒体代表的监督,确保程序规范,操作透明;对分班方案、分班结果、任课教师团队等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14
参加小升初体育(含足球)艺术特定类型招生的考生,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根据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义务教育体育艺术特定类型招生。相关招生学校、报名条件等,请关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
线上报名通道:在平台完成初始报名后,足球类市级招生、艺术类、体育类统一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的“南京市初中体育艺术特定类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加试线上报名。
线下资格审核:考生在上述系统完成专业加试线上报名后,须参加各招生学校线下资质审核。审核时,考生需提供平台报名成功的信息。
网上确认:7月2日17:00前,学生监护人需在平台确认录取信息,确认成功后,学生不得再被其他学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按照本区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15
义务教育阶段如何实施“长幼随学”?
答: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对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有“幼随长”需求的新生实行“长幼随学”。符合该行政区内入学条件的家庭可向该区其兄(姐)就读且学位有空余的公办学校申请“长幼随学”,经审核后根据学位情况予以相应安排。
申请长幼随学的适龄儿童需满足以下条件:1.应符合申请就读公办学校所在区的入学条件(具有本区户籍或居住证等);2.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的兄(姐)应在相应公办小学1-5年级就读并具有相应的学籍,兄(姐)在公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7-8年级就读的,适龄儿童也可在该校小学部申请;申请就读公办初中的适龄儿童的兄(姐),应在相应公办初中7-8年级就读并具有相应的学籍。
来源:建邺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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