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猛犸新闻)

【#律师回应榴莲仅退款买家被行拘#:核心构成“诈骗”】5月8日,山东德州一名买家因虚构榴莲发霉事实申请“仅退款”,被警方认定为诈骗并行政拘留,引发全网热议。#仅退款买家虚构榴莲发霉构成诈骗# 纠纷起因:4月26日,濮阳商家向山东德州买家袁某某发出价值190元的冷冻榴莲果肉。4月28日,袁某某以“榴莲发霉”为由申请“仅退款不退货”,并附霉变照片。商家比对发货监控视频后发现,买家提供的照片中榴莲包装特征(如银色反光材质、干冰标记)和果肉形态与实际发货商品不符,怀疑被调包或伪造证据。 商家为自证清白,两次驱车往返1600公里,耗时5天、花费超5000元赴买家所在地。5月6日商家报警,次日山东庆云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立案。对此,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娱乐法李振武 解读: 在这起事件中,买家袁某某面临的最致命的法律定性是诈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榴莲仅退款买家被行拘# 构成“诈骗”的核心要件有两个:一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二是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