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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12时起

(点击蓝字查看详情)

5月8日起

市场将禁止销售

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

具体禁售种类

禁售场所有哪些

一起来看

根据伏季休渔相关政策,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其他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此外,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等4种作业类型渔船,如需申请8月5日12时后开展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专项捕捞,须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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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起,禁止在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交易场所,以及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

来源丨宁波发布

编辑、一审丨郑凯元 二审丨王昱啸 三审丨朱俊

责编丨沈焰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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