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Vivian,上海人,今年三十六。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这种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囡囡,现在过的日子,能写一本知音杂志连载。
先说说我小时候吧。
我爸是做生意的,九十年代就开始倒腾进出口,后来有了自己的贸易公司。我妈是医学院毕业的,一路读到博士,后来成了三甲医院最年轻的教授。在别人家还在为了一斤肉票发愁的年代,我家已经住上了虹桥路的小别墅,院子里种着枇杷树和桂花树,我过年的新衣服是从巴黎带回来的。
听起来很风光对吧?
可我记忆里的家,从来不是温暖的。
我小时候最怕的不是黑,不是打雷,而是我爸我妈同时出现在一个房间里。那种气氛,比上海的黄梅天还让人透不过气。
他们不怎么吵架。真的,从我有记忆开始,他们几乎没有大声吵过架。但那种冷冰冰的客气,比吵架可怕一万倍。比如我爸出差回来,我妈会说“回来了?饭在桌上。”语气温和得像在跟病人交代注意事项。我爸点点头,坐下来吃饭,两个人全程不交流,只有筷子碰碗沿的声音。我坐在中间,大气都不敢出。
后来我长大了一点,才知道我妈出轨了。出轨对象是我爸的一个生意伙伴,姓周,我叫他周叔叔。小时候我还觉得奇怪,为什么周叔叔来我家做客的时候,我妈会特别高兴,会去换一条新裙子,会亲自下厨做几个菜。而等我爸回来,我妈脸上的笑容就跟被人按了开关一样,“啪”就灭了。
我知道这件事,是因为我小学五年级那年,有一天半夜起来上厕所,听见书房里我爸在打电话。他以为我睡着了,压着声音说:“……你以为我不知道?姓周的跟她的那点事,我忍了三年了。但你现在让我跟他翻脸?我们两家公司绑在一起,翻脸了大家一起完蛋。……算了,为了生意,为了闺女,忍就忍了。”
那年我十一岁,已经很懂事了。我站在走廊里,光着脚,大理石地板冰凉凉的,一直凉到心里。
从那以后,我看我爸我妈的眼神就不一样了。我爸对我很好,我要什么给什么,仿佛是在用钱补偿什么。我妈对我也很好,给我报最好的补习班,请最好的钢琴老师,可她看我的眼神里总有一种“你可别像我一样”的悲哀。
我家不缺钱,缺的是热气。
逢年过节,别人家热热闹闹,我家冷冷清清。饭桌上三个人各吃各的,偶尔说两句“多吃点”“嗯”。吃完我爸回书房,我妈回卧室,我看电视。连钟点工阿姨都说,你们家怎么跟宾馆似的,一点烟火气都没有。
那时候我就暗暗告诉自己:以后我长大了,绝对不要过这样的日子。绝对不要像我爸妈一样,为了利益、为了面子、为了孩子,把两个不爱的人硬绑在一起,互相折磨。
可我没想到的是,后来我过的日子,比我爸妈还离谱。
二十岁那年,我被送到法国留学。
巴黎,浪漫之都。我妈的意思是出去镀金,我爸的意思是多见见世面。他们难得意见统一,我就去了。
到了法国,我才知道什么叫“大开眼界”。
我读的是商科,班上同学来自五湖四海。第一个学期,我就被分到了一个小组作业,组里有个法国男生叫Lucas,长得干干净净,说话温温柔柔,每天给我带可颂和咖啡。我以为他对我有意思,结果人家同时对另外三个女生也是一样的待遇。我气不过去质问他,他一脸无辜地说:“Vivian,我喜欢你,不代表我不能喜欢别人啊。感情是自由的。”
我当场愣住了。
后来我就明白了,法国人的感情观跟我们不一样。他们可以把“我爱你”说得很轻巧,也可以同时跟几个人保持关系,还觉得这是坦诚。我认识了一个巴黎本地的女孩叫Camille,她同时有一个男朋友、两个情人,每周排班表一样安排约会,大家还互相认识,相安无事。
一开始我觉得这也太离谱了。可待久了,见多了,我慢慢就习惯了,甚至觉得——好像也没什么不对?
你想想,我从小看我爸妈那种“捆绑式婚姻”,两个人像坐牢一样绑在一起,生不如死。可法国人这种模式,至少大家是自愿的、平等的、不互相消耗的。没有欺骗,没有冷暴力,说清楚了就各自开心。
我的三观,就是在法国那几年被打碎的,又重构起来的。
我开始谈恋爱,但从来不谈未来。第一任男朋友是个意大利交换生,热情似火,三个月就分了,因为他要我别跟别的男生说话,我觉得他有病。第二任是个瑞士人,冷静理性,后来他要回国继承家族奶酪生意,和平分手。第三任是个华裔二代,跟我一样是留学生,我们在一起大半年,最后他说想结婚,我说我不结婚,就散了。
我不结婚。这个念头从那时候就根深蒂固了。
为什么?因为我没见过一对幸福的夫妻。我爸妈不幸福,我同学的爸妈多半也不幸福。那些表面上恩恩爱爱的,背地里不是出轨就是互相算计。我在法国认识的那些结了婚的华人朋友,好几个都是“各玩各的”,心照不宣。
那结婚图什么呢?图一张纸?图一个仪式感?还是图老了有人端水?
我算了算,不划算。
回国之后,我进了一家外企做市场总监,同龄人开始陆续结婚生子。朋友圈里天天有人晒婚礼、晒钻戒、晒娃。我妈也开始催了:“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人定下来了。”
行吧,为了面子,为了堵住他们的嘴,我得找一个人。但我要找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丈夫,而是一个合作伙伴。
理查德就是那时候出现的。
说来也巧,那年我三十六岁,公司有个项目跟伦敦那边对接,理查德是对方派过来的负责人。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家高级餐厅,他比我早到十分钟,西装革履,领带打得一丝不苟,点好了两杯酒。
他一开口,我就知道这个人跟我不在一个段位。不是说他比我聪明多少,而是我们太像了——都是那种把感情和现实分得清清楚楚的人。
饭吃到一半,他直接说:“Vivian,我很喜欢你。但我不相信婚姻。”
我当时就笑了:“巧了,我也不信。”
他挑了挑眉,问我为什么。我说了我爸妈的故事,说了我在法国的见闻。他听完点点头,然后说了他自己的——他父母早早离异,他跟了父亲,父亲再婚后又离了一次。他没有在任何一个家庭里体会过“温暖”两个字。他说,他相信吸引力,相信激情,但不相信忠诚。因为忠诚是反人性的。
我说:“那不结婚不就行了?”
他说:“不行,我需要结婚。我的职位、我的社交圈、我的个人形象,一个单身男性到了四十岁还是单身,别人会猜你是不是有什么问题。而一个已婚男人,有体面的太太,有稳定的家庭形象,在上流社会就是一张通行证。”
他看着我,问:“你呢?”
我说:“我也需要。我爸妈催了十几年了,我需要一个人来堵住他们的嘴。而且,我这种条件,找个差的我不甘心,找个好的又要真心换真心,我没有真心可以换。”
我们两个对视了一眼,同时举杯。
那顿饭吃了三个小时,我们把所有条件都摊在桌面上了:不干涉彼此私生活,不过问对方的约会对象,不要孩子,财产各自独立但对外表现出共同账户。社交场合必须完美配合,该秀恩爱秀恩爱,该送礼送礼。逢年过节该去我家去我家,该去英国去英国。如果有哪一方遇到了真正想共度余生的人,随时可以离婚,提前三个月通知就行。
听起来像商业合同对吧?实际上就是。
三个月后我们领了证。婚礼在外滩边的酒店办的,请了三百多个宾客。我妈笑得合不拢嘴,我爸拍着理查德的肩膀说“好女婿”。我的前男友们也有来的,看到我穿婚纱的样子,表情复杂得要命。
没有人知道我们在婚礼前一晚还在改协议条款。没有人知道理查德在婚礼当天上午还跟他在上海的情人发消息。没有人知道我前一天晚上跟一个搞爵士乐的男朋友分了手——因为人家听说我要结婚,气得摔门走了。
我们各自解决了自己的麻烦,然后在婚礼上完美接吻。摄影师拍下了那个瞬间,照片里我跟理查德的眼神深情款款,仿佛全世界只有彼此。
那是我演技的巅峰。
婚后的日子,怎么说呢,比我想象的好,也比我想象的空虚。
好在哪儿呢?好在真的没有任何矛盾。我们不会为小事吵架,因为谁都不在意。他出门穿什么衣服我不管,我几点回家他也不问。我们各自有各自的卧室,一左一右,中间隔着一个书房。家务有阿姨,吃饭多半是在外面应酬,偶尔在家点外卖,两个人坐在餐桌上聊的都是金融行情、国际新闻、下个月去哪个酒会穿什么礼服。
你知道最搞笑的是什么吗?我们两个的关系,其实很像室友,而且是那种特别客气的室友。
有一次我要去参加一个高端珠宝品牌的晚宴,理查德陪我去。他自己挑了一件深蓝色的西装,又帮我挑了一条项链,还帮我整理了一下头发。旁边的太太们看了都说:“你老公也太细心了吧!”她们不知道,理查德对自己的正式场合女伴一向如此,只不过那个女伴刚好是他老婆而已。
我们之间唯一有真情实感的对话,大概是喝了酒的时候。有一次他喝多了,靠在沙发上跟我说:“Vivian,你知道吗?我今天在酒吧认识了一个女孩,很年轻,很活泼,笑起来像阳光。她问我结没结婚,我说结了。她就走了。”
我说:“那你呢?你想不想离婚?”
他想了一会儿:“离婚又能怎样?换个女人,新鲜一阵子,然后呢?还是一样。”
我没说话。因为我觉得他说得对。
我也试过。婚后第二年,我认识了阿杰。
阿杰跟理查德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比我小三岁,开一家小小的设计工作室,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审美很好。他骑一辆改装过的摩托车,穿黑色的皮衣,笑起来左边有个酒窝,痞里痞气的。
我们是在一个朋友的私人画展上认识的。那天我穿了一条丝绸长裙,站在一幅画前看画,他从旁边走过来,说:“这幅画卖不卖?”我说我不是卖家。他说:“那你卖不卖?”我当时就觉得这个人胆子挺大。
后来加了微信,他开始约我。第一次约会他带我去了襄阳北路上一个藏在弄堂里的小酒馆,没有招牌,只有几个熟客。他点了一瓶自然酒,跟我讲他在云南骑行遇到的事。他说他在一个藏族村子里住了一个星期,学会了打酥油茶。
我听得入了迷。不是因为他讲得多精彩,而是因为那种生活离我太远了。我的生活是陆家嘴的写字楼、外滩的酒会、新天地的米其林餐厅,一切都是精致的、体面的、计算好的。而阿杰身上有一种野生感,像一株从石头缝里长出来的草,不太好看,但充满生命力。
我们在一起待了一年。
他带我去做过很多离谱的事:凌晨两点骑车去崇明岛看日出,在海边冻得瑟瑟发抖,他脱下皮衣披在我身上,自己只穿一件短袖。刮台风那天下着大雨,他执意要开车去滴水湖,说想看看台风天的湖是什么样子,到了之后我们俩在车里听着雨声接吻。还有一次我们吵架了,他消失了两天,第三天提着一个保温袋来找我,里面是一碗他自己煲的排骨莲藕汤,说“对不起,我去学了煲汤”。
那一年我像个小姑娘一样,手机不离手,消息秒回,连理查德都看出来我“状态不错”。他看了我一眼,说了句“注意安全”,就回自己房间了。
但新鲜感这种东西,跟烟花一样,一瞬灿烂,然后就没了。
一年后,我跟阿杰之间开始出现裂缝。他不喜欢我的圈子,说我那些朋友“虚伪”。我不喜欢他越来越黏人,开始查我手机,问我跟理查德是不是假戏真做。我说我们本来就说好各玩各的,你当初不是知道吗?他说:“我以为你是说着玩的。”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我家楼下的咖啡店。他问我:“你到底有没有真心喜欢过我?”
我想了半天。
我喜欢他吗?当然喜欢。那种上头的、心跳加速的、为了他愿意冒着大雨去看日出的喜欢,是真的。可那是爱吗?爱是要付出代价的,是要打破自己现有的生活去迁就另一个人的。要我为了阿杰跟理查德离婚?然后呢?搬出陆家嘴,住进他的出租屋?骑摩托车上下班?在他的工作室里给他打下手?
我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然后觉得——算了吧。
我没回答这个问题。阿杰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笑了,那个笑容里带着一种我说不上来的东西,像是释然,又像是失望。
他说:“Vivian,你这个人,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心。”
我这个人,从十岁那年被我妈的冷暴力冻伤了心,从二十岁那年被法国的浪漫开了眼界,从三十六岁那年签下那份协议开始,就注定不会为任何人把心掏出来了。
现在我跟理查德还过着。
外人眼里,我们依然是模范夫妻。上周一起去看了场音乐剧,我在朋友圈发了合照,配文“结婚三年,依然热恋”。底下又是一片“好幸福”“羡慕死了”的评论。
我挨个点了赞。
回到家,理查德直接回了他的卧室,我回了我的。我们隔着书房那堵墙,各自刷手机。
我拥有了大多数人梦寐以求的东西——钱、自由、颜值、社会地位、一个完美的“丈夫”。我可以去任何地方,做任何事,跟任何人在一起,没有人管我,我也不用管任何人。
可我每天晚上躺在那张两米的大床上,都觉得自己像个飘在半空中的人,下面没有根,上面没有线,四周都是空的。
有人说,开放式婚姻是当代最聪明的选择。我想说,聪明是聪明,可聪明的代价是,你永远不会知道把心交给另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你不知道半夜醒来看到对方的睡脸心里一软是什么感觉。你不知道吵架吵到摔门而去又红着眼睛跑回来抱住对方是什么感觉。你不知道为了一个人改变自己的生活、放弃一些自由、心甘情愿被捆绑是什么感觉。
这些感觉,我通通不知道。
我只知道,结了婚还是一个人。有老公还是一个人。自由得不能再自由,还是一个人。
人生走到三十六岁,该玩的玩了,该见的见了,该拥有的也都拥有了。
可你要问我幸福吗?
我说不上来。
可能幸福这件事,跟你有没有钱、有没有自由、有没有老公,都没有关系。
它只跟你敢不敢把心掏出来有关。
而我不敢。
所以,活该。
人生啊,也就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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