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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江西九江多个区县;云南绿春、屏边;江苏如皋;湖北崇阳;福建泉州等多省10多个区县,发出倡议:

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要带头缴纳物业费, “绝不拖延推诿、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这本是一件多方有利的好事,但不料却遭到了反物业派、白嫖派的强烈反对、抹黑。

其中最让人无语的,莫过于指责地方部门为物业站台,充当物业保护伞。

这其中的逻辑强悍程度,叹为观止。

比如近日,又有网友继续抹黑称:

这一纸倡议,直接把物业公司那副无赖嘴脸扒得底裤都不剩。平时他们不是最爱扣帽子吗?把欠费业主一律打成"想白嫖的无赖"。

现在好了,九江用事实狠狠打了他们的脸:

欠费的还有公职人员,党员干部。

按他们的强盗逻辑,难道连党员干部都成了"白嫖无赖"?这不仅是打脸,更是把脏水泼到了公权力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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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强盗思维,事实上根本不值得反驳。

比如这位网友义正言辞的嘴脸背后,隐含着多重反人类、反常识、反公正公平的意识:

1、公职人员欠费有理?

普遍人欠费可以称之为“白嫖”,如果是公职人员欠费,则是有理,不能称之为白嫖。

事实上,公职人员回家后作为业主,如果无理欠费,违法拒缴,其一样是“白嫖”;如果其利用公权力施压,拒绝缴纳物业费,更是有滥用公权的违法之嫌,也更可恶,需要正视。

但这位网友却不认为。其认为,公职人员,因为公职身份,都不缴纳物业费,更代表他自己也不用缴纳。

这难道不是相关地方呼吁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着缴纳物业费的初衷吗?

2、权力至上和权势崇拜思维,特权思维等。

网友拿公职人员欠费作为基础,试图证实欠缴物业费有理。

但事实上,公职人员欠费,有的可能合理合法,但有的也是违法的。

仅仅因为公职人员欠费,就证明物业费该欠,甚至该拒绝缴纳,这不是强盗逻辑是什么?

不难理解的是,各地呼吁和倡议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积极带头缴纳物业费,甚至要求 “绝不拖延推诿、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等。

这摆明了有多重积极意义:

1、公职人员中,可能有人欠费,但并不是所有公职人员都欠费;倡议公职人员缴纳物业费,是倡议其带头,起到示范和标杆作用,并非公职人员欠费成灾。

网友一味胡搅蛮缠,偷换概念,不过是企图给无理的欠费找合理理由。

2、倡议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透出的是:享受了物业服务,物业费该交这个信号;表明是相关部门支持合理合法物业服务和物业费的态度。

说物业拉着相关部门给自己站台等,明摆也是胡说7+1道。

3、倡议公职人员带头缴纳物业费,是救物业没错,但更是救小区、救业主、救社区、救职能部门。

物业撤场的案例还少吗?

物业撤了,社区托底了,花的什么钱搞的基础服务,业主就不用关心了吗?

物业撤场后,多少小区沦为垃圾场,电梯成摆设,反物业者们,你们选择性无视吗?

倡议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着缴纳物业费,救的是物业,更是业主自己,是避免小区陷入服务真空,避免小区变乱和快速变烂,甚至是保证社区和谐、社会稳定这个基本发展环境。

4、倡议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与整治物业行业的行动,是遥相呼应的。

有网友认为,相关部门只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不管物业违规和服务不合格,这同样的选择性无视后的胡说7+1道。

物业行业整治工作,连年来一直在开展,反物业的人,你们看不到吗?就算你看不到,也不等于没有,岂能在网上胡乱发言?

想“白嫖”,何愁找不到“白嫖”的理由?

只讲情绪、只发泄不满,就不会给你讲道理。

基于此,相关部门包括法院等,更该坚持倡议缴纳物业费,甚至有必要从严执法、加大司法力度、增设法庭资源,不搞限制立案,做到物业起诉追缴物业费官司必受理,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