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是交通违法行为
监控抓拍、持续严查!
现对忻州城区近期不戴头盔
驾驶人进行
曝光!曝光!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现向社会曝光
5月1日至5月7日
(收到交通违法短信通知后已主动接受处理的除外)
当事人:何*军
身份证号:142201*******9012
违法时间:2026年5月1日 09:26
当事人:王*
身份证号:142201*******7917
违法时间:2026年5月1日 09:43
当事人:宫*敏
身份证号:142201*******3797
违法时间:2026年5月1日 10:07
当事人:娄*强
身份证号:142228*******0013
违法时间:2026年5月1日 11:12
当事人:高*林
身份证号:142201*******0730
违法时间:2026年5月1日 11:45
当事人:赵*奇
身份证号:142233*******2512
违法时间:2026年5月1日 13:23
忻州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骑行者
戴头盔·不逆行
按道行驶·不闯红灯
守法骑行,平安回家!
戴头盔和没戴头盔
所遭受的后果截然不同
未佩戴头盔受伤严重
佩戴头盔仅头皮擦伤
车轮碾压头部,头盔保一命
曝光不是目的
守护安全才是我们的初心
希望广大群众从每一次出行做起
养成“无头盔、不骑行”的好习惯
同时摒弃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忻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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