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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连续三年财务造假,ST清越收到证监会巨额罚单,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中国基金报记者 张舟

涉嫌财务造假,监管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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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清越收到证监会巨额罚单

5月8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通报,严肃查处清越科技财务造假案件。

根据通报,近日,证监会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清越)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经查,ST清越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半年报虚增利润,涉嫌欺诈发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约1.73亿元,对4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3300万元并采取4—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ST清越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证监会已冻结ST清越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目前正在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开展调查。

目前广发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ST清越实际控制人已公开声明将对遭受损失的适格投资者先行赔付,并将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做好支持服务工作。

ST清越多次虚增利润

同日,ST清越连发四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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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中,清晰写明了清越科技及相关人员违法事实:

一、清越科技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21年12月21日,清越科技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2年8月22日,清越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上会稿,将报告期更新为2019年至2021年;2022年9月9日,清越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注册稿;2022年11月11日,清越科技披露《关于同意清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2022年12月27日,清越科技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2年12月28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2440万元。

经查,2021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约1065.49万元,占《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注册稿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21.72%。清越科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二、清越科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等事项,导致2022年度利润总额虚增4540.21万元,占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04.58%;导致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虚增4753.6万元,占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2023年,清越科技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上述违法事实,有清越科技相关公告、财务和业务资料、银行流水、合同文件、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7288万元罚款;对高裕弟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对穆欣炬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对张小波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对吴磊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高裕弟作为清越科技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知悉、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未能勤勉履行职责,情节较为严重;穆欣炬组织、策划、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张小波作为财务总监知悉、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吴磊组织、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依据有关规定,证监会拟对上述四人分别采取8年、6年、5年、4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触发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将于5月11日停牌

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ST清越可能触及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ST清越公告称,ST清越将于5月11日(下周一)停牌一天,于2026年5月12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A股股票简称将由“ST清越”变更为“*ST清越”。

截至5月8日收盘,ST清越股价报4.35元/股,最新市值为20亿元,最新股东户数为753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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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

ST清越表示,公司于5月8日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裕弟的通知,上述相关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广发证券5月8日晚间也公告,公司当天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越科技事件的议案。根据该议案,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公司作为清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如清越科技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董事会:

1.同意公司主动采取先行赔付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相关方共同出资设立清越科技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合规办理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设立和赔付等相关具体事宜。

据了解,截至目前,A股市场已有万福生科(2013)、海联讯(2014)、欣泰电气(2017)、紫晶存储(2023)、广道数字(2025-2026)五单先行赔付的实践案例。近年来,在紫晶存储、广道数字等案件中,相关保荐机构通过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等方式积极赔付投资者损失,实现了投资者损失快速获赔、中介机构责任合理分担、市场风险及时出清的多赢效果,为资本市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提供了实践参考。

法律界人士指出,中介机构主动启动先行赔付,是直面执业责任、补齐合规短板的有力举措。通过真金白银赔付、自查整改、后续追偿等全流程动作,既履行了资本市场“看门人”法定义务,也通过主动担责修复市场声誉,为行业传递了“正视责任、履职尽责”的正向导向。

编辑:赵新亮

校对:王玥

制作:小茉

审核:许闻

注:本文封面图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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