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可以根据单位实际,配几个人值班由单位自己安排,但必须得有人在值班,必须得保障每天24小时里都有至少一个持证的人员在消控室内,非持证人员经过培训后也可值班,但必须由持证人员同时在岗,这样就更加人性化些。

至于居民小区,这些地方要进行降低硬性条件的管理,因为你按标准走,根本做不到,以后也做不到!干脆附和现实来,居民小区消防控制室可以不持证上岗,但!必须经过相关职业培训,每年至少参与一次社会上带有相关行业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培训,培训后,培训机构应出具培训证明,证明对个人只有一年时效,过期需再次培训,能聘用正式带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的人更好,但对于1、2、3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适用,仅限居民小区。

我觉得与其让普遍性违法,倒不如把法规做的更贴近实际,你把标准拔的老高,大家都执行不了,这算个什么?就是罚,还能把全社会罚一遍了?

学习资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靠山屯闲话

既往不恋,当下不杂,

未来不迎,纵情向前。

屯主微信号:ifire-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