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有过这样的瞬间
付款时随手一点
回头才发现自己"被借了钱"
账单上赫然躺着一笔"月付待还"
而你完全不记得何时开通过
好消息来啦
这种"无感借贷"的套路终于要被终结了
2026年9月30日起
八部门联合新规
将彻底斩断支付与信贷的捆绑
让"花自己的钱"和"借钱花"重新泾渭分明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
图源: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最新信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实施时间
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施行
✅原文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4/content_7066927.htm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
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
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
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
仅供参考
✅明确划出两条红线
1️⃣禁止支付工具与信贷产品捆绑: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支付页面需优先展示银行卡、余额等自有支付方式。
2️⃣禁止支付机构为信贷产品营销: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服务,包括诱导性话术(如“低利率”“秒到账”)或默认开通分期等。
对消费者的影响
1️⃣支付决策更透明
支付工具与信贷产品区隔展示,用户可清晰区分“花自己的钱”与“借钱花”,避免误操作导致负债。
2️⃣营销话术更规范
禁止使用诱导性语言,减少用户因冲动消费或信息不对称而过度借贷的风险。
3️⃣营销信息可拒绝
用户有权拒收或退订信贷产品的营销信息,减少骚扰。
新规的核心红利很明确
支付不再捆绑借贷,消费决策不再被干扰
征信不再因"无感透支"而受损
建议消费者趁新规落地前
检查自己的支付账户中是否存在不知情开通的信贷产品
及时关闭不需要的服务
守护好自己的信用记录和财务安全。
文章最后
小编再为大家回顾下
深圳拟出的一个新规
也是跟消费息息相关的
“7天冷静期”!深圳拟出重磅新规!
图源: 深圳市司法局
✅最新信息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深圳经济特区预付式经营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预付式经营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背景
预付式消费在健身、理发、培训等行业广泛存在,但消费者在办卡充值后常面临商家“跑路”、退费遭“霸王条款”阻挠等风险。
✅目的
通过设立“7天冷静期”,赋予消费者法定“后悔权”,降低因信息不对称或一时冲动造成的资金损失风险。
✅意见反馈
反馈时间:2026年5月11日前
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当前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13室(邮政编码: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sfjlfsc@sf.sz.gov.cn。
✅征求意见稿全文
https://sf.sz.gov.cn/hdjlpt/yjzj/answer/49740
✅冷静期设定
消费者自支付预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未在经营者处兑付商品或者服务且未获得过相同商品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经营者退款。
✅退款要求
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全额退回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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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柯南(吴德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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