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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胶州市
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为切实做好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26年普通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2026年普通幼儿园托班招生对象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保育教育能力的幼儿。
其他年龄段如有空余学位,各园可同时进行补招。
二、招生要求
(一)封闭小区内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及与户籍情况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适龄幼儿。
(二)局属幼儿园。非封闭小区局属幼儿园本着安全、就近、规范的原则进行招生,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街道范围内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封闭小区局属幼儿园应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可面向所在街道进行第二次招生,若再有空余学位,可面向社会招生。
(三)企事业单位、镇(街道)、村集体等举办的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单位或本辖区内的居民子女,如有空余学位,可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四)民办幼儿园。要坚持优质服务、诚信服务的原则,积极面向社区及周边区域,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其班额要符合相关标准与要求,严控大班额。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6年5月8日(星期五),市教育体育局通过胶州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幼儿园同日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已完成备案的幼儿园托班招生简章可同步发布,未完成备案的托班待备案完成后发布幼儿园托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录取时间。全市幼儿园小班及其他年龄段报名、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8日(星期一)至6月18日(星期四)进行,全市幼儿园托班报名原则上在小班招生结束后开展。各年龄段具体招生时间详见各园招生简章。
2.报名方式。小班和托班:局属幼儿园和镇街中心幼儿园采用网上办理,其他幼儿园采用现场报名。其他年龄段:采取现场报名。
网上办理时,适龄幼儿监护人完成“爱山东”APP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1)家长登录幼儿园报名服务平台,按照所报名幼儿园招生简章中的批次,找到对应的报名类型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平台已经对接多个部门的大数据。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大数据自动校验比对成功的数据,将自动填写在相关栏目中,并显示“自动回填”字样。不能自动校验比对成功的数据,需要手工填报信息,并依据平台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2)家长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幼儿园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表示报名完成,家长应在相应批次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审核情况。
(3)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的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的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段,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4)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选择1所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不能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信息不能再进行任何改动。
(5)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需提前联系报名幼儿园到幼儿园现场进行报名。
(6)家长可在幼儿园公示录取结果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或到幼儿园门口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
现场报名时,幼儿家长(限一名家长,不得携带幼儿)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到相关幼儿园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同时提供有效居住证。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园/普惠民办园)之间不得兼报。
3.录取方式。各幼儿园按批次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公办幼儿园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多胞胎参加同一幼儿园随机派位的,可以选择“一人一号”或“多人一号”。
(三)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到。
2.规范入园报到。各幼儿园报到时间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体育局统一要求执行,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幼儿园不得随意变动。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全市幼儿园统一开学时间为9月1日(星期二),在此之前可以本着家长自愿原则,组织新生开展适应性、过渡性保育教育活动,活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开学前一个月。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学区办公室、局属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做好2026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要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平稳有序。
(二)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各镇(街道)学区办公室要充分考虑入园需求、幼儿园布局等因素,进一步完善今后几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划片招生方案。各镇(街道)学区办公室、局属各幼儿园要认真制定2026年幼儿园招生入园方案,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各镇(街道)学区办公室指导辖区内各幼儿园做好信息发布、报名、录取等工作。要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的对接,建立相关信息互通机制。封闭小区内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入园工作,不占幼儿园招生计划。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三)统筹控制招生规模。幼儿园计划招生班额原则上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按照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要求严格控制幼儿园班额合格率。幼儿园扩大招生规模及班额,需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不得继续招生。
(四)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积极落实省、市关于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要求,结合幼儿园学位供给情况,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小班招生后仍有空余单独活动用房的公办幼儿园“应招尽招”2-3岁幼儿。托班招生原则上应在小班统一招生结束后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家长开放日、活动进社区等形式提高宣传针对性。
(五)大力优化招生服务。采用网上办理的幼儿园于5月29日(星期五)发布幼儿园招生报名服务平台使用指南,方便幼儿家长使用。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对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庭积极协助办理。
(六)实施多孩家庭“长幼随学”。同一家庭多孩有同时在同一幼儿园入园需求的,实施“长幼随学”,切实减轻家庭接送负担。幼儿参加小班或托班统一招生时可以申请安排到同一家庭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入园;非小班统一招生时段,幼儿可以申请转入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就读的幼儿园,幼儿园结合学位情况优先接收。申请“长幼随学”的幼儿,不占幼儿园招生计划。
(七)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积极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招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幼儿,开展融合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可根据本校整体招生安排,做好学前部(班)招生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探索为重度残疾幼儿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对残疾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幼儿、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积极保障普惠性学位供给。
(八)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幼儿园招生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有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查体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政策收费,不得收取押金、学位费、视频监控费等费用。局属各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方可发布;各镇(街道)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学区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发布。各幼儿园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举报平台。
(九)加强学籍管理。根据《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学前儿童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学前儿童初次办理入园注册手续后,幼儿园应凭其有效身份证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并在开学后规定时间内建立学籍档案。
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5月8日
胶州市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来源:胶州教育体育
编辑:张文彬
责任编辑: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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