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南方都市报
好的牙·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26年4月13日,广东省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向民营性质的东莞口腔医院(登记名称为“东莞口腔医院(东莞爱齿健口腔医院)”)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直指其机构名称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并要求其在4月27日前提交变更名称申请。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东莞口腔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已正式向卫健局医政科提交书面回函拒绝配合更名,并已全权委托专业律师团队依法维权。院方坚称其合理合规持有该品牌,当前核心目标是维护品牌连续性。
据悉,2025年东莞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莞城医院院长洪茜提交《关于东莞市建立公立口腔医院,推进口腔医学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市政协委员涂华亦提交提案,建议同步督促民营"东莞口腔医院"更名,防止名称混淆误导患者。
图源: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对此,东莞市卫健局在官网公开答复,明确认定在东莞建立公立口腔医院"具有一定可行性和社会价值",并提出鼓励有条件公立医院向口腔专科方向转型的建设路径。随后,2026年3月5日召开的东莞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将推动莞城医院与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作共建公立"东莞口腔医院"。
图源: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七、四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原则上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且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不适宜的登记名称。
截至目前,东莞市卫健局尚未对院方的拒绝回函作出官方回应,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该局此前曾警示若逾期不更名将依法依职权强制纠正。
【特别鸣谢】如果本文有错漏之处需要勘误,请联系我们的客服,届时我们会为您准备小礼物,感谢!
【免责声明】上述内容源于公开信息,可能存在不准确性,仅供参考。本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与决策建议,好的牙不对因使用本资料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并对本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文中图片均已获版权方授权
@好的牙口腔行业研究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