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财迷
教育没有全球通用模板,只有对各自土壤的诚实回应。
出品 | 红蓝融 作者|是牧心啊
新加坡鞭刑全球闻名。1.2 米长、1.27 厘米粗的特制藤鞭(行刑前浸水增韧),由专业人员抽打收刑者臀部,3 鞭之后会皮开肉绽,剧痛难忍,鞭痕永久都无法消除,成为受刑罚一生的“耻辱标签”,心理威慑远大于肉体痛苦。
近日,新加坡教育部出台“校园鞭刑”新规,允许允许对9岁以上严重违纪男生采取鞭打惩戒,并将于2027年全国统一执行。
新加坡教育部长李智陞5日就反霸凌新规回答议员质询时强调,仅作为最后手段。必须在留校、停课、记过等所有常规惩戒无效后,针对严重霸凌、暴力伤人等极端违纪行为才能使用。
采取鞭刑之前必须由校长亲自批准,由持证授权的教师执行;还需要事前评估学生心智成熟度,确保其理解惩戒意义。惩戒后还必须提供心理辅导与跟进。具体实施时,初犯最多 2 下。屡犯或情节极重,最多 3 下。
但是,“校园鞭刑”依然引发外界剧烈争议。联合国儿童基金UNICEF、称其违反《儿童权利公约》“免受一切暴力、尊重人格尊严” 原则。世界卫生组织则指出体罚无任何益处,会造成终身身心伤害。
心理专家群体也指出儿童期体罚与长期自卑、抑郁、PTSD、社交障碍强相关,而且公开 / 半公开的执行规则带来强烈羞辱感,可能会影响人格发展。
01
藤条之下是什么样的土壤
可是对于对新加坡来说,鞭刑不是“酷刑”,是最便宜、最管用、最稳社会秩序的治理工具,性价比远高于坐牢和说教。
像新加坡这样的城市国家,人口密集、外来人多,一旦治安松动,立刻泛滥:涂鸦、飞车、抢劫、诈骗、贩毒、非法滞留全上来。小国经不起治安乱,必须用重典。新加坡老百姓大多赞成政府推行鞭刑。在他们眼里,西方人权舆论是外人的标准,新加坡不跟着西方价值观走,只按自己社会的生存规则来。
另外,在东方文化圈中普遍存在。传统儒家尊崇"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训诫,日本、韩国、台湾地区曾经普遍存在校园体罚,身体惩戒长期被纳入教育工具箱。日本曾将校园体罚视为“教育之爱”的体现。直到1980年代,教师用竹刀、木棒殴打学生仍旧是常态,美其名曰“指导”或“训育”。1990年代多起体罚致死案曝光后,舆论震动,文部科学省才逐步收紧政策。
韩国的体罚历史同样漫长。2008年,一名学生因遭教师殴打自杀,引发全国声讨,国会遂通过《学校体罚禁止法》。然而禁令之下,部分教师和家长反而怀念“严师出高徒”的旧日秩序,认为废除体罚导致学生纪律涣散。
02
东西方人权观念
另外,新加坡的鞭刑制度也并非本土发明,而是英国殖民统治的直接遗产。
1819年莱佛士登陆新加坡,英国法律体系随之移植。1826年,鞭刑制度正式适用,涵盖乞讨、纵火、抢劫等多种罪名,刑具是臭名昭著的“九尾猫”皮鞭。1871年,《新加坡刑法典》将鞭刑法定化。
只是英国本土在1948年就废除了鞭刑,其求殖民地新加坡却没有同步废止。1965年新加坡独立后,没有像多数前殖民地那样全盘抛弃殖民法律,而是选择性继承并强化。国父李光耀笃信“人民需要严厉管制”,鞭刑由此成为新加坡法治文明的独特标识。
对比中国、欧洲与美国,体罚制度的差异很大。
中国于1986年《义务教育法》首次明确禁止体罚,2006年修订后进一步细化。但“戒尺”的文化记忆远未消散。当代中国的禁令更多体现国家权力对教育领域的规范,而非文化观念的彻底革新。基层教育中,变相体罚仍屡禁不止,折射出传统规训逻辑与现代权利意识的持续博弈。
欧洲是废除体罚的先锋。瑞典1979年全球首禁家庭与学校体罚,此后挪威、芬兰、德国等国相继跟进。欧洲人将体罚视为对儿童权利的系统性侵犯,背后是启蒙运动以降的个体尊严观。儿童并非父母的财产,而是拥有独立权利的主体。欧盟多国甚至将禁止体罚写入宪法,体现“国家亲权”理念。当父母或教师侵犯儿童权利时,国家有权介入干预。
美国的图景更加复杂一些。联邦层面无统一禁令,由各州自行立法。目前约23个州仍允许学校体罚,主要集中于南部保守州。这种分裂映射出美国社会的深层张力。自由主义传统强调个人责任与秩序维护,保守派认为体罚是“父母权利”与“地方自治”的一部分;进步主义则援引心理学研究,推动全国禁令。美国人对政府干预的警惕,使其在儿童权利议题上呈现出与欧洲截然不同的路径依赖。
03
教育的答案不是非此即彼
差异背后是深层的观念上的分野。
新加坡模式根植于社群主义与生存理性。小国寡民,资源有限,秩序是最高善。鞭刑的威慑价值被置于个体权利之上,因为社群的存续被视为个体权利的前提。殖民遗产在此被“在地化”,英国人的鞭子,被新加坡人改造为拒绝西方道德霸权的民族符号。
欧洲模式体现个体权利的绝对优先。儿童权利不是派生物,而是不证自明的人权。国家被赋予“保护儿童免受一切暴力”的积极义务,即便这种暴力来自父母或教师。其文化底气来自数百年的人权积淀与福利国家传统。
美国模式则是自由主义与地方自治的妥协。联邦制下,教育权归属地方,体罚存废成为文化战争的战场。保守派将体罚视为“传统价值”的堡垒,进步派则视其为“前现代遗存”。美国的分裂,是其多元主义政治的常态。
中国模式呢,呈现国家规训与传统惯性的交织。禁令来自自上而下的法律建构,但文化土壤中的“规训基因”仍在基层运作。体罚的存废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现代国家如何重塑传统教育伦理”的漫长过程。
最后,我们究竟该以何种方式划定“教育”与“暴力”的边界?个体的尊严与社群的秩序,孰轻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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