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延金监罚决字〔2026〕1号)显示,因“未对关联企业进行统一授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处以罚款25万元的处罚,对刘志强(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信贷三级经理、风险管理部审查人)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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