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转自:中国经济导报
黄建华 本报记者 | 袁雪飞
节能降碳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保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并设定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的约束性目标。
“实现这一目标,既需要在前端深挖节能降碳潜力,也需要在末端布局负碳技术,形成系统完整的碳中和路径。”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名誉院长王金南在近期举办的2026中国能源发展年会暨AI赋能能源绿色转型发展论坛上表示,需加快负碳技术创新攻关、完善政策标准与激励体系,健全碳核算与交易机制,强化区域示范与产学研协同,提升公众安全认知,推动负碳技术市场化落地,为我国“双碳”目标实现与能源绿色转型提供关键支撑。
减排任务紧迫
需靠负碳工程兜底
负碳技术通常指捕集、贮存和利用二氧化碳的技术,是以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和利用为核心,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技术手段。
当前,我国节能降碳形势依然较为严峻,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环境约束偏紧的国情没有改变,化石能源和传统产业占比仍然较高,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仍面临不少困难挑战。
“当前,全球气候治理进入深水区,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面临着排放压力最大、综合降幅最快、转型任务最重、投入成本最高的复杂挑战——我国从碳达峰到碳中和仅有约30年时间,远短于欧美国家平均45年的窗口期,减排攻坚的紧迫性日益凸显。”王金南表示。
在如此紧迫的减排压力下,除了依靠能源结构优化与节能降耗,还应同时布局负碳工程。王金南表示,我国每年仍有约20亿吨的碳排放难以通过节能降碳等措施消除,这部分剩余排放主要来自水泥、钢铁、化工等工业过程的工艺排放,以及部分分散式排放源。这意味着,需要从前端节能降碳和末端碳移除两个方向同步着力,才能筑牢碳中和的最后一道防线。
王金南认为,负碳工程作为支撑实现净零排放的重要路径,不仅能为高碳行业提供稳定可行的减碳解决方案,也能通过助推碳的资源化利用,实现强化减排、封存与资源系统利用的统筹协同,是我国“双碳”目标落地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对此,王金南提出了“从传统CCUS向CDR碳移除技术升级”的观点,当前全球正经历从传统CCUS向碳移除技术体系的转变,我国需提前布局、系统推进,构建“CCUS与CDR协同发展”的负碳技术体系。
地质封存潜力可观
需超前规划碳移除能力
地质封存是负碳工程的核心支撑。王金南结合团队最新研究成果,用详实的数据展现了我国地质封存的巨大潜力:主要分布在塔里木盆地、渤海湾盆地、珠江口盆地等大中型沉积盆地,地质封存可选方式丰富,涵盖咸水层封存、油气藏封存和深部煤层封存等,其中咸水层的封存潜力最大,可满足大规模碳封存需求;油气藏封存的工程实践最多、经济性最好,已初步实现商业化。
在区域潜力布局上,王金南指出,新疆作为我国地质封存潜力最大的区域之一,其塔里木、准噶尔、吐哈三大盆地具备规模化应用二氧化碳驱油和地质封存条件,是开展规模化二氧化碳地质封存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的理想场所。
“减排+移除”双轮驱动
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节能降碳
为推动负碳工程与地质封存技术落地见效,王金南提出了针对性的实施路径与政策建议。
一是加快技术创新与攻关,构建完善的负碳技术创新体系,布局碳封存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大对地质封存机理、选址、监测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动CCUS技术成本持续下降,同时推广低成本、高精度的泄漏检测技术,保障地质封存的安全性。
二是完善政策支持与标准规范体系,将CCUS纳入产业和技术发展目录,适时推出税收优惠和补贴激励政策,降低项目建设与运营成本;建立健全甲烷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MRV)体系,推动碳封存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三是健全碳核算与交易机制,将碳封存项目纳入碳市场交易体系,强化碳金融支持,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推动负碳技术市场化落地,让“埋碳”也能产生经济效益。
四是强化区域协同与产学研合作,重点推动新疆等潜力区域的示范项目建设,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的协同创新,同时开展高质量国际合作,借鉴国际先进技术与经验。五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公众对“地下埋碳”的安全性认知,消除认知误区,凝聚全社会共同推进负碳工程的共识。
“我国正处于能源转型的关键时期,电力、工业等高耗能行业的减排压力依然较大,地质封存作为规模化减少碳排放的重要支撑技术,对促进化石能源低碳利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王金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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