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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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郭建军报道 近日,山西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提出全面推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地,明确要求保障职工法定休假权益,力争实现“应休尽休”,以制度创新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
通知明确,山西省各地要严格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规,确保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职工,均能平等享受5~15天不等的带薪年假,杜绝歧视性、选择性安排休假。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坚持年初统筹、全年动态调整,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和岗位工作特点,合理制定职工轮流休假计划,保障工作运转与职工休假两不误。对民生保障、应急值守等特殊岗位,要提前制定错峰休假方案,统筹平衡工作需求与休假安排。
在假期安排上,山西省鼓励“假期叠加”,支持职工将年假与法定节假日、周末调休、中小学春秋假等衔接,形成长周期“组合假期”,引导错峰出行、拉动文旅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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