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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我又把衣柜倒腾了一遍,从里到外没放过一个角落。我只要捂着嘴巴不说,别人铁定以为我是个勤快的女人,但实际上“懒”字在我身上经常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就比如,我心血来潮了才会泡在厨房里做顿丰盛的大餐,其余时候只要能煮能炖,我就坚决不煎不炒,省很多道程序。家里的卫生一周打扫一次,玻璃一年擦一次。我固执地认为,人不能做生活的奴隶,要留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感受生活的快乐。

但与之矛盾的是,我又坚决忍受不了视觉上的杂乱,譬如堆在水池子的碗和乱七八糟的衣柜。时间久了,我就把这归结于自己的“近视”,地上的灰尘或者头发太微小了,看不见故而可以忽略。但摆在明面上的凌乱是一眼就能发现的,即使不戴眼镜也依然看得见。

就因为这两点,我把自己从“懒”字行列里除名了,顺利变成了所谓的“勤快虫”。

我收纳衣柜的频率基本是隔周一次,只要打开柜门看到被翻乱的,呼之欲出的衣物,我脑袋就要爆炸了。这感觉就像许久未梳理的头发擀了毡,急需一把梳子从头到尾给梳开。

而我,就是那把带有魔法的梳子。

于是,一堆堆一件件抱出来,坐在床边慢慢开始理。这个过程不能有人打扰,还得播放点歌曲,听着似乎有点矫情。但其实,更多时候我认为自己也是借由整理衣柜来让自己静心,此时我最放松,思绪可以不受控制地随处飘,获得了短暂的自由。

这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心情的梳理。当一件件牛仔裤被码得整整齐齐,一件件衬衣T恤被熨烫的服服帖帖,像等待检阅的队伍一样,特别有自豪感。我喜欢按四季将衣柜分格,也喜欢按衣服的出镜率去决定前后位置,排兵布置般还得仔细考量。

我时常会想,造物主把人分为男人和女人,或许就是为了让他们各司其职。就比如,男人天生粗枝大叶,喜欢闯荡,所以大多主外;而女人则细心温柔,爱收拾家,所以女主内。

爱收拾是大多数女人的习惯,又或者是与生俱来的本能。

我记得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当我妈腾出衣柜的其中一格,说从此由我使用的时候,我就把自己最珍贵的一摞书摆了进去,每天小心翼翼地擦拭着,尽管家里的写字台上有书架,但我仍然觉得衣柜里那一格是真正属于我的私人空间。

此外,最难忘的还有院里水井旁边的那一块空地。我爸当时只随手撒了几粒鸡冠花的花籽,但我却偷偷从别处捡来了地雷花和指甲花的种子,等到七八月的时候花坛里已盛开一片了。

从“空地”到“花坛”,是我和我妹费尽心思的规划。我们用挖野菜的小刀,又搬来猪圈旁边废弃的砖块,倾斜着一块砖压另一块地圈起了花坛。再后来,我甚至攀折过学校的海棠,也从别处移过一株杏树苗,尽管最终没有活下来。

爱以家为半径,不停地折腾,这可能是大多数女人的通病。

但生活,不就是在反复地折腾中才有快乐吗?不论收纳或者打扫,看着自己把家里的每个物品归置好,窗明几净,人会快乐,心也会跟着明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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