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上市公司名称: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胜科纳米
股票代码:688757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址或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投资大厦10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5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址或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投资大厦1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高捷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57,622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8日
经营期限:2017年11月28日至2026年9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W0X89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无。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深圳高捷合伙人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胜科纳米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胜科纳米于2026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6-006)。深圳高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33,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仍在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内。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其他的增持或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自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7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高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胜科纳米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18,500股,占胜科纳米总股本的0.9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高捷持有公司股份23,884,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高捷持有公司股份20,165,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MICHAEL MAN LEE
日期:2026年5月7日
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MICHAEL MAN LEE
日期:2026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21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深圳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圳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高捷”)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以及《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7日期间,深圳高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1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高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3,884,070股减少至20,165,570股,持股比例由5.92%下降至5.00%,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在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内,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6-022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和”)持有公司股份25,071,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鑫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鑫祥”)持有公司股份682,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丰年君和、丰年鑫祥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754,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苏州工业园区苏纳同合纳米技术应用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纳同合”)持有公司股份17,487,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苏州同合智芯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合智芯”)持有公司股份1,088,9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苏纳同合、同合智芯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76,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6年3月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因自身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丰年君和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350,40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3%;丰年鑫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82,7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7%。因自身资金需求,苏纳同合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49,17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4%;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847,5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1%。同合智芯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36,42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丰年君和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年鑫祥、苏纳同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合智芯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5月8日,丰年君和、丰年鑫祥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33,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苏纳同合、同合智芯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33,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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