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宫庭海那边委托律师一查才发现,余毓兴在签这个合同的时候早就不是张柏芝的经纪人了,他2013年6月就已经离开新亚洲娱乐了,顶着过期的身份在外头招摇撞骗,合同上的公章也涉嫌伪造。
这种操作放在哪个行业里都够得上严重的诚信问题了,可余毓兴自己倒振振有词,说是对方多次更改播出平台才导致合作告吹,只是普通的经济纠纷。你以为这就是他最出格的事了?
远不止。据多方信源披露,余毓兴在2013年离开公司的时候就有卷款跑路的嫌疑,当时传他私吞了800万港元,还对外谎称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来博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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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16年,他又跑到中国大陆东山再起,重新注册了公司,结果老毛病一点没改,2018年再次卷走公司的钱,搞得公司上下几百人都蒙受了巨大损失。
2019年他被内地法院正式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话说的"老赖",身上至今还背着将近6000万元没还上的债务。一个在商场上反复爆雷、被法律盖章认定为失信人的人,他的话还有多少可信度,这个问题恐怕不需要多解释了。按理来说,摊上这么多黑历史,正常人早就该夹着尾巴做人了。可余毓兴偏不,他选择高调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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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他把张柏芝告上了香港法庭,理由是张柏芝违反合约收了1276万港币的片酬却没去拍电影,要求她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损失。
这一纸诉状递出去,张柏芝那次也没再忍着,直接发了长文回应,把余毓兴从公司清盘到伪造公章再到卷款跑路的旧账一件件摆了出来。很多吃瓜群众这时候才知道,原来这位"前经纪人"的过往如此精彩。
故事到这里本来已经够热闹了,但余毓兴似乎觉得还不够。2024年6月,他居然发了一首歌叫《以犬之名》,接受媒体采访时毫不遮掩地说这歌就是在讽刺张柏芝,声称她当初"自认是一条狗来博取他的同情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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