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冈监管分局核准刘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公告内容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冈监管分局关于刘顺任职资格的批复

黄冈金监复〔2026〕44号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关于刘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浙商保险鄂〔2026〕6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要求该同志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并督促其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诚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冈监管分局

2026-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