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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榕·合翠一期项目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南侧、柳兴路东侧,项目总建筑面积1.11万方,容积率约2.699,建筑密度35%,绿地率21%,拟建2栋住宅楼,下设二层地下室。项目主推143-180㎡大平层及洋房。
新榕·合翠一期效果图
新榕·合翠二期项目坐落于道山西路北侧、柳兴路东侧,总建筑面积3.8万方,容积率2.04,规划5栋住宅,主推128-169㎡小高层,另外沿西侧柳河路及南侧道山西路布置商业。
新榕·合翠二期效果图
项目进度:目前一期项目处于地下室主体结构(地下室顶板)施工阶段,预计2027年竣工;二期项目预计春节期间启动桩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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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文件
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
以更好满足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
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调整涉及鼓励“卖旧换新”,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装修,优化购买车库(位)提取,优化代际互助购房提取,放宽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等方面。
一、鼓励“卖旧换新”。缴存人家庭在省内出售自有住房,且自出售之日起12个月内,在购房所在县(市)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照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二、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为贯彻落实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相关措施,多子女家庭在购房所在县(市)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照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装修。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5年内,且取得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所购住房装修,提取标准为1500元/㎡,提取总额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按144平方米计算。
每个家庭仅可就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
四、优化购买车库(位)提取。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置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独立产权的车库(位)3年内,且取得有效购置车库(位)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置款(不含贷款部分)。
五、优化代际互助购房提取。缴存人及配偶的双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买省内自住住房的,应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及配偶的双方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代际提取应在三年内一次性申请,共同申请的提取总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或购房合同总价。
六、放宽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缴存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自最迟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三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实际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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