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和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联合发函,提醒新会陈皮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要全面规范使用“新会陈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新会陈皮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并已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全面规范新会陈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下简称“双标”)使用管理,守护地理标志品牌价值,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新会柑、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新会区市监、农业农村、公安三部门就全面规范使用“双标”有关事项向新会陈皮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发出提醒函。
根据提醒函,新会陈皮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要全面规范使用双标,落实标识管理标准。已获许可、核准企业需全面、规范使用双标,严格按照规范标注,不得擅自变更或超范围使用。同时建立健全销售台账,规范溯源管理及库存核销,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明确合法使用资格,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未获许可、核准的企业,严禁擅自使用、伪造、冒用“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名称、证明商标及专用标志,不得在产品包装、宣传推广中误导消费者。需办理许可、核准手续的企业,可向新会区农学会及新会区市场监管局咨询办理,合规使用。
恪守生产质量底线,维护品牌核心声誉。企业须严格按照新会陈皮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坚决杜绝年份虚标、产地造假、以次充好等行为。同时,主动开展质量自检,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共同维护“新会陈皮”金字招牌。
据介绍,新会区相关执法部门将会同证明商标持有人及行业协会,共同规范新会陈皮市场;持续强化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依规取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资格及专用标志使用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函截图。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曾育军 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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