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内容:

前些天去一位同事的办公室研讨案件,聊着聊着他的书记员桌子上的物品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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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这位书记员一看我两眼紧盯着,赶紧把东西递给我,说你要是喜欢就拿走吧。我高高兴兴地接过来,翻来覆去看了好一会,还就品相点评了一番,赶紧回办公室收藏起来,至于去人家办公室干啥去了,早就忘了。

这是啥呢?结婚证的封皮。

对于家事审判庭的干警来说,结婚证封皮是非常常见的。审理离婚纠纷时,如果判决或者调解离婚,会要求当事人把结婚证原件交上来,将载明结婚信息的内页撕下来放进案卷,封皮可以直接处理掉,几乎每个家事庭书记员手里都有一大摞结婚证封皮。

既然结婚证封皮这么常见,那橙子为啥还这么感兴趣呢?

因为图中的结婚证封皮是结婚证样式全国统一前天津市自行设计制作的,即便是在家事审判庭也不常见,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后会更难见到,物以稀为贵嘛。

除了稀缺,还有美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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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和图2所示的现行结婚证封皮相比,你不觉得图1 的结婚证封皮,颜色更喜庆、制作更精良、风格上更有传统文化气息吗?

我甚至觉得现行结婚证真得太像证件了,该有的功能都有,但是并没有更多了。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有着自己的独特审美,有着家国天下的理念,我觉得结婚证承载的绝不应该只是证件功能,而是能体现我们的历史、审美以及重视家庭的观念,或者说,应该是一件艺术品,而不只是工业品。

我在家事审判庭工作这么多年,一直很喜欢收集和家事审判有关的物件。

最多的当然是结婚证及附属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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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目前款式的结婚证,并不是完全没有收藏价值,比如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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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审理一件离婚纠纷,被告同意离婚,我让被告把结婚证原件交上来,被告墨迹了好一会才交,嗯,是装在塑料袋里交上来的,我接过来也是半晌无语,终于明白为什么她磨磨唧唧不肯交了。

我问怎么弄成这样了?她说原被告老吵架,有一回她太生气了,迁怒于结婚证,然后就......

从事家事审判工作以来,我一直都觉得法律上规定的所谓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简直是一种玄学,完全无法准确衡量和体现,直到我看见眼前的一幕,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了......

除了证件,我偶尔还会搜藏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当然,是后来表示不再提交也不要回的。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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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对京津夫妻的离婚纠纷,具体参见,庭审中女方指责男方不顾家,男方提交了这摞火车票来证明自己一直往返于两地尽量兼顾工作和家庭,该案我判决驳回了女方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车票因为不好入卷男方同意不再作为证据提交,但是也不想取回,我在征得他同意的前提下收藏了。

现在铁路部门已经基本取消了纸质火车票,我收藏的这些车票应该更有纪念意义了吧。

我算了算,我大概还有十几年才退休,如果一直工作在家事审判一线,那么还可以继续收集和家事审判有关的物件,然后退休前办一个家事审判物品展,纪念自己的职业生涯,纪念家事审判事业,也纪念中国的家事文化。

欢迎大家共襄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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