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代价终于来了!

5月8日下午,山东德州庆云县一名女子网购价值190元的冷冻榴莲果肉,签收仅两小时便发起“仅退款”申请一事,尘埃落定。

当地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最终依法认定其行为涉嫌诈骗,当事人袁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而随着村支书后续披露的关键细节浮出水面,这场风波或将演变为一场更深远的法律与社会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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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白嫖”榴莲被拘,官方明确定性为诈骗

2026年4月26日,河南濮阳的程姓商户接下一单:来自山东德州庆云县的买家下单购买了一份标价190元的急冻榴莲果肉。

程老板从事生鲜电商多年,发货流程极为规范——全程高清录像存证、专业冷链封装、足量干冰锁温,每个环节均有据可查、环环相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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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快递显示由袁某某本人签收。令人意外的是,签收后短短120分钟内,她就在平台提交售后请求,声称所收榴莲“大面积霉变、完全无法入口”。

随申请一并上传的,是两张昏暗模糊的照片:画面中果肉表面似有灰绿色斑块。程老板立即调取发货时的原始监控回放,逐帧比对后发现重大疑点——照片中的包装袋款式与自家定制银色保温袋明显不符,果肉切片纹理、色泽、大小亦全然不同,绝非同一批次发出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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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作寻常商家,面对百元损失往往选择沉默息事,但程老板决定不再退让。

他主动联系袁某某,语气平和提出两种核实路径:一是提供完整开箱全过程视频,二是将疑似变质果肉寄回供检测。若属实,全额退款、诚恳致歉,绝不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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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回应却异常决绝:既不拍视频,也不寄样品,只坚持一条底线——必须原路退回190元,一分不能少。随后,她直接屏蔽了程老板所有联络方式,包括电话、微信及平台站内信。

平台系统依据默认规则先行支持买家诉求,“仅退款”通道自动触发,190元货款瞬间从程老板账户扣除。

账面上看,这单生意已然亏损,可程老板越复盘越警觉:拒绝任何验证动作、回避一切沟通渠道,这种反常操作背后,早已不是普通维权,而是蓄意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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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毅然做出一个被旁人视为“得不偿失”的抉择:自筹资金、跨省取证。

5月6日清晨,程老板独自驾车从濮阳出发,驱车近六小时抵达德州庆云县徐园子乡。抵达后,他并未贸然上门,而是先踩点观察村内垃圾清运规律与公共垃圾桶分布,待天光大亮才约见袁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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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面中,袁某某仍坚称榴莲腐败变质,并称已将整包果肉与外包装“分别丢弃”,现场无任何残留物可供查验。

常识告诉我们,消费者若真遭遇严重食品安全问题,通常会选择连同包装一同处理,以防误食或二次污染。刻意拆分丢弃,既无必要,更显刻意,这一说辞逻辑断裂、难以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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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彻底失败后,程老板转身走向村口几处生活垃圾投放点,在烈日下徒手翻检三个多小时,最终成功寻获两个关键物证:印有厂家LOGO的银色冷链密封袋、以及内部残留干冰结晶痕迹的专用保温层。

包装完好无损,干冰融化轨迹清晰自然,足以证实包裹确经签收、拆封,然而所有垃圾桶中均未发现哪怕一丁点榴莲果肉残渣或汁液染色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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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链由此闭环成型——发货视频证明商品状态良好;冷链包装佐证签收事实;空桶无果肉印证“变质”纯属虚构。程老板携全部材料直赴徐园子派出所报案,诉求明确:请警方依法判定该行为是否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活动。

经长达十余小时的材料审核、影像比对与实地走访,派出所正式出具意见:袁某某编造商品严重瑕疵、伪造视觉证据、隐瞒真实使用情况,主观恶意明显,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5月7日,庆云县公安局签发《行政案件立案决定书》,以涉嫌诈骗罪对该案立案侦查,至此,这起看似微小的“190元纠纷”,正式升级为具有典型意义的刑事立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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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再曝黑料,牢狱之灾恐非终点

5月8日权威消息通报:袁某某因虚构商品霉变事实、骗取平台“仅退款”成功,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按常规处置路径,若其能主动退还货款、承担商家合理维权支出,尚有协商空间。但她态度强硬,不仅拒不返还款项,反而倒打一耙,指责程老板“跨省跟踪、恶意滋扰”,试图将正当维权污名为骚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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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或许笃信“金额太小,警方不会深究”,却严重误判了两点:一是程老板捍卫自身商誉的决心之坚定,二是基层执法机关对新型网络欺诈行为零容忍的鲜明立场。

事实上,袁某某并非孤例。近年来,“仅退款”机制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悄然滋生出一类职业化“薅羊毛者”——他们熟稔平台规则漏洞,惯用修图软件伪造瑕疵证据,批量发起虚假售后,迫使中小商家因维权成本过高而无奈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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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次,程老板交出的是一份近乎教科书级的证据清单:发货实时影像、冷链运输单据、签收物流凭证、现场物证提取记录,以及最关键的——垃圾桶中寻获的原始包装物。

每一项证据都指向同一结论:商品交付时完好无损,买家事后人为制造“问题假象”,且全程规避留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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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执业律师指出,此类行为在民事层面已构成欺诈,买家须承担商家全部直接损失,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公证费等合理维权开支;若情节恶劣、数额累计达标准,更可能触犯刑法。

据此测算,袁某某除须返还190元货款外,还需向程老板赔偿逾5300元的实际支出。面对如此结果,程老板态度坦荡:“我要的从来不是这点钱,而是清白二字。”他希望借此案正视听:优质商品不该被恶意抹黑,诚信商家不应被规则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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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回看,袁某某恐怕已追悔莫及——190元换来十日拘押、数千元赔偿、永久留存的违法记录,这笔人生账目,无论怎么核算都是巨额亏损。

如果说“空手套榴莲”已令人瞠目,那么村支书后续披露的信息,则让整件事荒诞指数直线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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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老板初到村里取证时,曾尝试邀请村干部协助调解,本以为几句劝导、一次见证,便可促成退款道歉、握手言和。

未曾想,村支书听闻来意后直言不讳:“这个人我们太熟悉了,村里早有共识——她就是个‘专精白嫖’的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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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其介绍,袁某某长期游走于各大电商平台之间,反复利用“无需退货仅退款”政策,针对高单价食品、服饰、小家电等品类实施系统性欺诈,不少村民都曾目睹她收货后即刻拍照“造假”、隔日便申请退款的全过程。

消息传开,舆论哗然。这不是偶发失误,而是经过训练的惯性操作;这不是初犯试探,而是屡试不爽的职业套路。她只是这一次,撞上了不肯低头的硬茬,也撞上了绝不纵容的执法铁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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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整件事已在全村范围内广泛传播。袁某某正值婚恋适龄阶段,却因一颗榴莲背上“诈骗分子”标签。

在中国乡土社会语境下,个人信誉一旦崩塌,远比法律惩戒更具穿透力与持久性。这份羞耻感,或将伴随她今后数十年的人际往来、就业机会乃至子女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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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如此,十日行政拘留,不过是身体暂离自由的短暂间隔。

真正漫长的刑期,是烙印在户籍档案里的违法记录,是未来贷款受限、政审受阻、出境受限的连锁反应,更是邻里目光中挥之不去的质疑与疏离。这些无形代价,早已远远超出190元本身的价值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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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只想强调一点:贪婪从来不是捷径,而是最昂贵的人生投资。袁某某用十天失去自由、数年背负污名、一生承受信用折损,为所有人敲响了一记振聋发聩的警钟!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参考信源:

190元榴莲遭“仅退款”最新进展:买家被行拘,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督促对商家损失赔偿---2026-05-08----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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