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我们生活当中,经常听到这么两句话,叫做“血浓于水”,“虎毒不食子”。但2001年1月14日,河南南阳市发生的一桩骇人听闻的投毒夺命案,特别让人们感到痛心和震惊,同时也应引起人们的反思。

2001年1月14日晚,河南省南阳市某中学家属院有一家4口吃了晚饭后,儿子常林(14岁)和母亲石兰相继死亡。幸存的父亲常志说,当晚吃晚饭时家里没有任何异常。

本案很快被报到了市公安局,由于是集体中毒,并且病情发作凶猛,所以公安局不排除有人故意投毒,他们组织力量开始调查。

常志的岳母和现场抢救的目击者说,母子俩发病症状基本相同。饭后十几分钟,儿子常林突然抽搐,口吐白沫,停歇约3分钟后,再一次全身抽搐,四肢痉挛屈膝,牙关紧闭,眼球上翻,呼吸困难,意志丧失,持续约10分钟后死亡。

此时,站在一旁哭喊儿子名字的母亲石兰随即也发生上述症状,在送往医院抢救的过程中,母亲石兰经过一夜抢救无效,也含恨闭上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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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食物中毒还是他人投毒?

公安人员现场勘查时在儿子常林的枕头下发现一张纸条,上面写有对母亲石兰的不满之词,留言中声称有机会要报复母亲。

难道是儿子为对母亲泄愤而下毒药?但他小小年纪为何自己也要自杀?同吃一样的饭,为何父亲没有中毒?一连串的疑问使公安干警们意识到,这可能不是一般的食物中毒案。

为查清死因,公安人员提取了当晚这家人吃剩的饭菜,同时控制了父亲常志。

法医毒物分析人员从其吃剩的炒菜中检出剧毒杀鼠药毒鼠强。这是一起恶性的投毒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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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兰的丈夫常志出奇的镇静,让干警们起了疑心。

更让他们惊异的是,当他们故意让常志路过医院抢救室时,已经死亡的儿子就躺在那儿,妻子正在抢救,可常志竟没有从门上的大玻璃向里望一眼。

公安人员询问常志:“你当晚吃的什么饭?儿子与母亲感情如何?”

常志:“常林的姥姥家离常林上学的学校较近,周一到周六我们全家就在他姥姥家。我当晚吃的是他们中午剩的面条,没吃大米和菜。儿子一向不喜欢其母亲,嫌她爱唠叨。最近妻子因儿子考试成绩不佳,两人又一次发生冲突,常林一直情绪不好。”

敏睿的公安人员与常志谈话时,发现他神情恍惚,闪烁其词。于是一边与他周旋,一边在其单位领导的配合下依法搜查了常志的办公室。

搜查有了惊人的发现:一个叫程华的女子写的77封情书、两本日记,常志与这女子接吻时自拍的半裸照,这个女人躺在被窝里的半裸照以及部分药品和200多张其他两省的电话磁卡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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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中除了一些肉麻的词外,还有一些内容让公安人员大吃一惊,竟是策划如何杀害石兰母子的计划。

常志日记中的内容更是让人触目惊心。在这次事件之前常志和程华竟先后3次计划谋害石兰,终因时机不成熟未能得逞。日记中也记叙了常志决定是否杀子的矛盾心理,还提到如果毒性发作不快,则由程华注射有毒针剂。若事情败露,两人同服毒药死亡。

案情基本明朗,下一步是如何在程华未发现事情败露前迅速抓捕她,以防她畏罪自杀

经过干警8个小时的审讯,常志的精神防线彻底垮了。他说:“我交代,老婆、孩子是我害的。

”当干警问程华是什么人时,常答道:“是我的情人,女大学生,在外省某医学院上大学三年级,我们相识已经有6年了……”

根据常志交代,公安人员连夜冒雪奔赴距南阳市40多公里的程华家中,将其一举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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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铁的证据面前,常志、程华对谋杀石兰母子的罪行供认不讳。

常志,42岁,是某厂的一名工人。1995年夏末,一次偶然的机会,常志在火车上认识了当时年仅19岁正上高三的程华。随后常志不断给程华寄复习材料和钱,程华感激涕零,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暗生奸情。

1998年,程华在经过儿年补习后,终于考取了某医学院,由一名山里妞变成了大学生。常志为资助程华上学,瞒着妻子在外借钱。

债台高筑也曾使常志心惊胆战,但一想到情人那灿烂的笑容,他把一切都抛到了脑后。

随着两人感情不断升温,常志愈来愈厌烦比他大一岁的妻子石兰了。为了扫除他们炽热“爱情”中的“障碍”,两人数次密谋要设法除掉石兰。

程华比常志儿子仅大8岁,常林性情孤僻,不善言谈,程华认为婚后难以与常林相处,便要挟常志连同儿子一同毒死,以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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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情欲仿佛魔鬼,它泯灭了人性中最后一丝的理智与良知。

2001年1月14日晚,石兰在家做饭,菜在锅里时,她去了趟厕所,丧心病狂的常志急忙把事先准备好的鼠药倒入锅内,翻炒后,又坐在桌前喝酒。终于石兰母子吃完放有鼠药的土豆炒肉后先后倒下。由于常志的岳母不吃肉,加上糖尿病不吃含淀粉高的土豆,才幸免遇难,否则将会是3条人命案。

母子俩被送到医院后,常志借机给程华打电话通报情况,胆大妄为的程华竟进入医院查看情况。

法医师解剖了该母子的尸体,从俩人的血液、肝脏、胃内容物中均检出毒鼠强成分。石兰血液和肝中毒鼠强含量分别为5.6微克/毫升、2.3微克/毫升;常林血液和肝中含量分别为4微克/毫升、1.6微克/毫升。

2002年4月26日,常志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程华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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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志在执行枪决前,曾无地自容地说:“我所做的一切完全失去了人性。案发后,我的良心一直没有安宁过,我没有安安稳稳睡过一个觉,一闭眼,全是妻子、儿子在地上打滚的情景。这种折磨胜过任何刑罚,我真正尝到了生不如死的滋味。现在我只有一个愿望,让我早死,让我快死,这样我的良心也许能得到解脱。”

掩卷反思,我们不仅鞭挞婚外情带来的人性泯灭,也痛恨不法分子利用毒鼠强犯罪而造成的社会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