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湖南湘潭市森林公安局在湘潭县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对2026年第一季度执法巡护和案件查办中收缴的一批非法捕鸟工具进行公开集中无害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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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共销毁非法捕鸟网18张、弩2张、弹弓枪2支、捕猎夹14个、猎套2个、竹鸡门套16个、无人机坠箭50根、捕鸟电媒及配套电池、逆变器1套,这些均系森林公安民警在日常巡护和专项打击行动中依法收缴的危害鸟类生存、破坏生态平衡的非法狩猎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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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湘潭市森林公安局负责人通报了近期侦办的一起典型案件,展现了公安机关打击非法狩猎犯罪的凌厉攻势与显著成效:

今年2月,一段展示含疑似猫头鹰在内的鸟类死体并标价售卖的视频在湘潭县网络平台传播。经查,视频发布者为湘潭县花石镇村民徐某,其发布的疑似猫头鹰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草鸮。

徐某自2021年底开始,在老家附近山林使用捕鸟网等工具长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并将猎获物多次贩卖给他人食用。民警在其存放点查获貉、凤头鹰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小麂等“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死体,涉案野生动物总价值达9.91万元。目前,徐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深挖彻办。此次公开销毁的捕鸟工具中,部分来源于该类案件。

湘潭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行为,不仅直接导致大量鸟类等野生动物死亡,严重破坏野生动物种群资源和生态平衡,也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等次生灾害,相关涉案人员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与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深化线索摸排,强化破案攻坚,坚决遏制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警方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野生动物,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共同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美丽湘潭贡献力量。(黄连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