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通报曝光的警示教育作用
精准传导压力和责任
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现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提质增效工作要求
区卫健局对部分医疗机构、诊所安全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曝光
本次曝光的问题隐患均已完成整改
后续将持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点位一
单位名称:双流蛟龙港医院
安全隐患:停车场出入口未设限速标志
相关法律要求:WS 444.1-2014《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第1部分:活动场所》
第4.13.2条规定,院区内应有机动车行车限速5 km和禁止鸣笛的标志,进出大门处应设车辆减速装置。
整改前
整改后
安全隐患:污水处理站直梯防护笼缺失
相关法律要求:GB 4053.1-2025《固定式金属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直梯》
第4.3条规定,梯段高度大于3m且≤10m时,应设置护笼或防坠器;>10m时应设置防坠器。
整改前
整改后
安全隐患:化学品储存柜安全技术说明书缺失
相关法律要求:GB 15603-2022《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
第7.4条规定,入库物品的包装应完好,标志、安全标签应规范、清晰。
整改前
整改后
点位二
单位名称:双流晟禾口腔门诊部
安全隐患: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规范
相关法律要求:GB 50016-2014(2018 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10.3.5条规定,公共建筑、高层厂房等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
1.安全出口标志应设在疏散门正上方;
2.疏散走道及转角处,应设在距地面1.0m以下墙面/地面;
3.间距:走道≤20m,袋形走道≤10m,转角区≤1.0m。
整改前
整改后
安全隐患:诊所内应急照明灯具缺失
相关法律要求:GB 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第3.1.2条规定,建筑内、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疏散区域,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整改前
整改后
安全隐患:配电箱箱门无跨接
相关法律要求:GB 19517-2023《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第6.5条d) 2)条规定,如果在盖板、门、遮板等部件上装有超过特低电压(>36V)*的器件(指示灯、按钮、仪表、开关等),必须用专用保护导体(PE)跨接,保证接地连续性。
整改前
整改后
审核:清哥
主编:敏儿
编辑:蕾蕾
来源:双流区卫生健康局 应急管理科
01
02
03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