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公示(淄银罚决字〔2026〕3 号),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给予警告,并处6 万元罚款。
财政存款属央行信贷资金,按规定须全额划缴央行,商业银行无权占用。此次违规,暴露该行在财政资金管理、资金划转流程上存在明显漏洞,未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监管要求,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公示(淄银罚决字〔2026〕3 号),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给予警告,并处6 万元罚款。
财政存款属央行信贷资金,按规定须全额划缴央行,商业银行无权占用。此次违规,暴露该行在财政资金管理、资金划转流程上存在明显漏洞,未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监管要求,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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