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8日晚,证监会发布重磅通报,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越科技”)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据悉,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17288万元,同时对4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3300万元并采取4-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外,清越科技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清越科技曾是国家级 “专精特新” 小巨人、科创板“硬科技”代表,上市仅四年就因财务造假面临退市风险。其造假行为贯穿IPO申报至上市后披露。随着处罚落地,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与实控人联合启动先行赔付,成为A股史上第六例先行赔付案,彰显监管对财务造假 “零容忍” 与投资者保护的坚定态度。
从“硬科技小巨人”到面临退市
2022年,清越科技成功登陆科创板。彼时,清越科技头顶多项称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被市场视为“硬科技”的典型代表。不曾想,短短4年时间,这家曾被外资高盛重仓的企业,即将面临退市。
证监会对于清越科技的调查最早发生于2025年10月31日。当日,清越科技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江苏证监局曾于2025年8月对清越科技及相关责任人下达警示函,披露其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贸易类业务财务核算不规范、关联交易未披露等三大问题。
时间来到2026年2月4日,证监会冻结清越科技3个证券账户和7个银行账户,其中银行账户均为募集资金专户,合计冻结募资本金1.34亿元。彼时,清越科技在公告中仍表示“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月8日晚,证监会正式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明确认定清越科技存在欺诈发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同日,清越科技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意味着这家曾经风光无限的企业面临“退市”的风险。
据choice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清越科技仍有股东7539户,相较于2025年末的7722户略有下降,但突如其来的退市风险,仍令这七千余名投资者措手不及。
IPO申报即造假
经证监会全面调查核实,清越科技的财务造假行为贯穿IPO申报期至上市后,涉嫌欺诈发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
在IPO申报阶段,证监会查明,清越科技在2021年12月披露的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22年8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就已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21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10654935.32元,占《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注册稿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21.72%。清越科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上市后,清越科技的造假行为进一步恶劣。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等事项,导致2022年度利润总额虚增45402098.54元、占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04.58%,导致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虚增47535999.83元、占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2023年,清越科技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17.22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在财务造假的另一面,清越科技的业绩从2023年起陷入持续大额亏损。近三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亏损1.18亿元、亏损6949.49万元、亏损9884.3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越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这一点加剧了市场对于清越科技财务真实性的质疑。
针对清越科技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开出严厉处罚:对清越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7288万元罚款(约1.73亿元);对4名核心责任人员合计罚款3300万元,并采取差异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其中,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高裕弟被罚款1050万元,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副总经理穆欣炬被罚款900万元,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小波被罚款750万元,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监事会主席、销售部总监吴磊被罚款600万元,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先行赔付的第六例
清越科技的财务造假案发酵后,相关责任方先后发声,承诺对遭受损失的适格投资者进行先行赔付。
据悉,清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清越科技实际控制人高裕弟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同日,广发证券发布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会上,广发证券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清越科技事件的议案》。根据议案,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广发证券同意主动采取先行赔付措施,与相关方共同出资设立清越科技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专项基金的设立、赔付等具体事宜。
先行赔付是《证券法》确立的投资者快速救济机制,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保荐券商等主体先行垫资赔偿受损投资者,事后再向相关责任方追偿,核心在于先赔后追、高效解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2013年首例落地以来,A股市场已有万福生科、海联讯、欣泰电气、紫晶存储、广道数字等五单先行赔付的实践案例。这也意味着,清越科技将成为A股市场先行赔付的第六例。
从A股首个保荐机构先行赔付的万福生科案来看,万福生科2012年被立案稽查,查实其 IPO 招股说明书及2011年财报存在巨额虚假记载,2008-2011年累计虚增收入超7.4 亿元、虚增利润超 1.4 亿元。
2013年9月,证监会对其作出顶格处罚。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主动担责,出资3亿元设立专项赔付基金,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开创A股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先河。该案最终实现95%以上受损投资者获偿,补偿金额占比超99%。
在多个先行赔付案例的背后,证监会正在逐步加大对于投资者的保护。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答记者问上,证监会主席吴清就曾强调道,“着力扎牢织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安全网’。推动畅通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健全多元化争议解决路径,促进更多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民事赔偿典型案例落地。”
有业内律师向记者表示,先行赔付机制既快速弥补了中小投资者损失,避免 “维权难、赔偿慢” 痛点,又通过 “先赔后追” 倒逼上市公司、实控人、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形成 “造假必罚、退市不免、赔付到位” 的监管闭环,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筑牢投资者保护防线。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吴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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