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盲人女孩在北京旅游期间遭遇的视频引发热议。
先看画面:
画面显示该女孩在一处盲道上正常行走,迎面驶来一辆逆行的电动自行车;该车驾驶员不仅没有减速避让,反而碰撞到女孩,导致盲杖脱落且手部受伤!而肇事男子第一反应竟然不是道歉,反而质问盲人女孩“不看路啊?”盲人女孩回答称“我走的是盲道。”肇事男子竟然又称“什么盲道?”而后径直驶离现场。
如果用三无来评价这名男子的话,那就是无知、无畏、无耻。
首先其应当知道盲道是不可占用的,盲道作为重要的无障碍设施是必须保持通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损坏或改变用途;所以其占用盲道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即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这只是第一项,逆行是又一项交通违法行为,这两个交通违法行为体现出的是肇事男子的无知。
无知无畏的行为更是不止于此,其驾驶电动自行车碰撞到了该女子,已经构成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
于是肇事男子在碰撞到盲人女孩之后驶离,其行为则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虽然在这一交通事故中的盲人女孩没有严重受伤,但肇事男子也只是交通肇事逃逸没有构成犯罪;而其行为依然属于交通肇事的违法行为,依然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肇事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而且如果其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电摩的话,对于驾驶证也可以做出依法吊销处罚。
无耻应当是不用多讲了,明明是碰撞到了别人却倒打一耙,完全没有对受害人进行必要的关怀;更甚者在于盲人女孩已经明确告知“盲人走盲道”之后,其依然不为所动,甚至面对女孩的盲杖时也选择了逃逸。
无耻至极。
所幸北京交警已经找到肇事人,盲人女孩也已收到肇事人的道歉;相关部门也已经联系盲人女孩处理后续事宜,下一步则要等待对肇事人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结果。
占用盲道的情况在各个城市都不罕见,对于盲人的基础公共设施实际并不完善。
电动自行车停车占用盲道的情况比较多,在部分无交通监控的路段,汽车停车占用盲道的情况也是不在少数的;对于类似的情况建议网友们养成随手拍的习惯,将其交通违法行为反馈至“交管12123”或者地方的交通违法行为投诉程序,哪怕随手拍一个视频发布一下也是有意义的,对于素质低劣的驾驶员就应当直接曝光。
同时部分路段的盲道失修情况也需要重视,盲道路段的其他公共设施是否会变成障碍,笔者认为很需要邀请一位盲人去真正的体验。
有一些公共场所的无障碍通道也是令人无奈,远超过公路坡比的高坡度,来来回回的拐弯;这种无障碍通道别说是普通轮椅,就算是电动轮椅也不见得能开得上去,有些公园或者广场会用铁栅栏或者车阻石(挡车石头球)把进出口堵得严严实实,行人甚至都只能迈过去,这让轮椅怎么走呢?
很多人都有一种真实的感受,那就是平日里似乎没有见过残疾人。
然而截止2025年底,残疾人总人数高达8591.4万人,是总人口的6.34%;实际生活中有许多出行存在障碍的残疾人,可是在大街上似乎就是很少见。究其原因是不是诸如盲道或者无障碍通道的设计存在漏洞,社会大众对于这些无障碍设施的不够重视,甚至一些公共场所设施的设计根本没有考虑到是否贴合残障人士真实的能力呢?
实际不是一些残障人士不愿意出门,而是出了门真的可能是寸步难行,或许文明与否就在于残障人士能否笑着走在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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